人民陪审员是人大任命,拿的是补贴,意外保险什么保障都没有, 假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在公务途中受伤,该由哪个单位负责赔偿呢?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现在有了人民陪审员,想知道他们的功能是什么?他们有什么权力? 他们陪审的案件都是什么案件呢? 这方面的规定在哪个法律里面?
人民陪审员在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到异地向被告方证人调查取证(或核实证词),证词被法官采纳,结果导致我败诉。
二00七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请问各位律师: 二00七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有谁能知道这个意见的全文啊?能给提供一下吗?我太需要了,跪谢了! 急啊!有谁知道这个意见的内容?谢谢了!
律师您好! 我在法庭上质疑被告的证人时,陪审员两次阻止我质问某个问题,我一度和她吵起来至到审判长制止。请问她这样做对吗?会影响我的官司判决吗? 非常感谢!
RT,小学5年6年级时在一次意外中,本人不懂事闹着玩时,推了同学一下,那个同学没站住,倒在地上,当时碰到了门牙,掉了一半多. 当时我妈带他和他妈妈带去医院看叻后好象是花了200左右的看病钱,还送个补养品只类的东西,现在本人周岁18.时隔6年7年,同学的妈妈上门说:他家孩子的牙去医院镶的钱是2200左右的钱,看牙时没通知我们
在回家的路上,一老妇人挑水浇菜,菜地就在公路旁边,前方有一电车驶来,她在过马路的时候稍有犹豫,似过似不过,在电车经过她身边时不小心将其绊倒,并造成骨折,肇事者也受了伤!事后,肇事者在治疗老妇人的时候全部承担了医药费约1.8万元,知道老妇人痊愈出院!然而老妇人的亲属不满于此赔偿,想在索要精神损失费、营养
在回家的路上,一老妇人挑水浇菜,菜地就在公路旁边,前方有一电车驶来,她在过马路的时候稍有犹豫,似过似不过,在电车经过她身边时不小心将其绊倒,并造成骨折,肇事者也受了伤!事后,肇事者在治疗老妇人的时候全部承担了医药费约1.8万元,知道老妇人痊愈出院!然而老妇人的亲属不满于此赔偿,想在索要精神损失费、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