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多年在外打工.父亲过世多年.农村家中房子闲置无人居住.几年前几个儿童玩火将其引燃焚毁.所有房屋手续也被烧光.后来石头也被偷光.现只剩一块地在那.我现在想回去从建房屋.还能补办相关手续吗?如过能该怎样办理?
我奶奶以前的一套老房子动迁了,当时,老房子里有我奶奶、我姑姑和我三个人的户口,所以后来在新公房(使用权)的蓝卡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1、我想问一下,后来因为我要上学的原因,户口迁到别处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自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前两年,大概是2005年的时候,我二伯伯在我
农转非之后是否自动失去家中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不能继承房屋?
我家原本在北京农村,我父亲原本是农村户口,1976年招工转为居民,但一直在家中居住,是否就失去了家中宅基地的使用权?老家宅基地83年有公证书,是奶奶的名义申请的,公证书上说宅基地归一户使用,我爸爸(居民)和伯父(农民)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当时我父亲和伯父都在家中居住84年我伯父已经以他的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并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大约是一九七三年,我父亲在河边靠近一座桥头处开荒一块菜地,父亲手中曾经种菜多年,由于父亲去逝,我年纪小又外出打工,谁知有个外乡人买了我菜地隔壁的土地建房,其中4.5平方米是出价9000元找我母亲签订了转让协议,还将他的化粪池建在我的菜地上,我找他要他把化粪池移开,他以菜地不是我的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
我母亲是使用权房的租赁人,现已去世。生前我母亲和我哥同住,我户口不再。如把房子卖了的话我可以得到我的一份,但我哥不肯出售,通过法律的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吗?
本人在东莞打算购买房屋投资,准备签约时,售楼小姐告知这是集资房,暂未能过户,只能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待以后政策允许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房屋使用权转让是否受法律保护?签订这类型合同我们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我买的商品房1层,开发商承诺有4米宽的院子,只有使用权,如何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