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舅4月底去世了,刚去世就有个银行的人说我大舅做生意时从银行贷款4万元,利息8000元,说当时我大舅写了一张条,还有担保人,我家里让他拿出银行的当时的手续,他拿不出来,一直拖了两个多月,在这期间,担保人一直问我们家要48000块钱,中间他给我们看了一个银行的单子,在背面写着我大舅从银行借钱40000,利息是多少多少,担保人是某某,除了这个东西,我们没见过任何的证据,后来,突然这个银行的人说钱不是银行的而是担保人的,我们让担保人拿出借据,但他没有拿出来,7月初,担保人突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并且在昨天提起了诉讼,并称他有借据还有我大舅的签名及指印,我们已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我大舅不识字,也不会写字,我们能肯定签名肯定是假的,我大舅从来没写过字,现在这个官司应该怎么打?我们应该怎么准备? 问题补充:谢谢,还有一点我我忘了说了,我大舅去年一年赚了大概13万元左右,但在他去世后我们没发现他留下的一丁点钱,而且家里什么东西都没买,他在不止一个场合说过他借的钱基本还完了,我大舅是个老实人,我们敢担保他不会说谎,他是脑干出血,没留下任何话,所以我们感觉就算真的借钱,也还过了,还有他让我们看的那个条根本不让我们仔细看,就看了一眼,而且他现在的所谓的借据我们也从没见过。那个确实是银行的人,前两个月他一直说是银行的钱,但他现在又证明钱不是银行的而是担保人的。 现在他们像我们出示了一个证据,我一会儿发到这里,大家帮忙看看有什么问题。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和另一家中国公司签订一份在蒙古发生业务的合同,合同是在中国境内签订的,合同有一条款原文,“9.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双方应遵照执行。”没再约定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1、
在上班期间(是私人老板,未成立公司),意外从货车上摔下(货车有超载),造成胸椎压缩性骨折2处,胸前软骨骨折1处,医生说以后可能会有老年背痛的后遗症,并且不能使重力,由于是农村人要做农活,这样造成农村重活不能做不说,而且以后不能再从事这种工作,目前此工作收入在80--90元/天,现在对方付了5千元的医疗费,就打算私了,我想请问
我与A达成的是债权完全转移协议,A将对B的债权转移给我,我起诉B后,与B达成还款协议后,我撤诉。现在是B履行了一半后无力履行 我想起诉A履行。我认为我与A达成的是债权转移协议,不是A与B达成的债务转移协议,应适用合同法65条的规定,由A履行。 现在两种意见:1、认为我与A达成的协议虽然是双方协议,但B已经同意并履行
我是济南市民,前几天在河南郑州订购了一台设备,当时问的物流运费300-400元,几天后物流打电话通知提货,到了才知道运费2000元,物流说是郑州总部定的,其中260元是运费,1740元返回厂家,后来打电话询问厂家,厂家说设备卖便宜了,问物流,物流说发货的说2000元,物流就写的2000元,如果厂家说运费能降下来,就同意,给厂
我08和一个公司有过劳动纠纷,综合保险,劳动合同都没有,后来调解了,09年我进了一家厂,情况还是一样,合同没有,保险不交,我要求厂方也不理会,今天3月我向劳动局提出仲裁,现在呢,刚上班,这家公司还是一样,什么都没有,难道我每次都要去找劳动部门,我也不想老告他们,但公司合同没有,说让我走就让我走,保险也没
在1983年,村委会开会通过土地人均分配一人一亩,我爷爷家按道理得6亩(6个人),但村长只分配三亩,由于当时对土地的不关注,村长对我们的另外3亩进行私自使用。 现在2010年国家征用土地,村长只分配3亩给我们,而且在家里的人也已经按手印了,而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另外3亩他说是归他的了,原因是他使用了27年,而且我们
12年前与一家文贸股份公司签订施工建设工程合同,对方共欠我方89万元工程款(2008年仲裁裁定其中本金61万,利息、仲裁费等28万) 在申请法院执行过程中,该企业政策性宣布破产。 我方依法申报债权,清算组已认可。并再次申请优先受偿权。实际债务有二家银行,本金1200万元左右,利息近1000万元。工程款共3家,计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