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和姐夫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他们是属于城乡结合部的蚌山区,现在正处于拆迁阶段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姐姐和姐夫婚后有一个儿子,自建房600多平方,去年已有300平方房屋已拆迁还原,共分了两套房,分别是100平方和45平方,姐夫说离婚后把那套100平方的房子给姐姐,但是房子还没有交付,房主写的是姐夫的名字。我也咨询过一些朋友说只要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就可以了,到时姐夫要是不认账可以打官司,我觉得这样总让我有后顾之忧。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在离婚手续办理前,就有把100平方的房过户到我姐姐的名下的方法。是通过公证,还是有其他的方法,具体应该怎么做呢?这里还要说明的一点就是两套房只有一个合同书。
我们结婚三年半了,因感情不合婚姻破裂,准备离婚。有一个两周的女儿 一、婚前男方父母为我们买了房子,但其中男方承担了一部分房屋贷款,婚后我和他一起偿还的(有银行收据)再后来由于我们准备换房子就把这套房给买了,得到的房款花掉一部分。请问离婚时剩余的房款该怎么分割? 二、离婚后我打算和孩子一起生活
我和老公2007年2月结婚,2006年老公在单位买了一套房,付了2万元,剩余贷款于2008年才还清,并办理了房产证,请问这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09年,老公单位集资建房,他又买了一套房,首付6万,剩余款办理了贷款,我交给他1万元,他拿着我给他的1万元和他的工资资金还了一部分贷款,现在我和老公关系不好,他要提出离
男方是做个体生意,在婚前有按揭住房一套。双方婚姻期间,一起经营个体生意,女方从怀孕至今,在家孕育带孩子,孩子4个半月,现男方对家庭、老婆、孩子、关注、关心都很少, 双方结婚一年多;现在女方无法忍受被男方忽视、冷漠,提出离婚;而且又按揭了第二套房子,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妹妹的名字。 女方可以获得财产补偿吗?
本人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房子产权已经办理下来,不过在银行抵押起的,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您好律师,在老百姓中有这样的传言,说如果结婚不满八年的,离婚时男女双方不算有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后夫妻俩用个人财产开了两家店面,经营执照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这是离婚就只能算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年限由八年,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这种说法有根据么?
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律师,请赐教 一、曾离婚,房屋归男方所有,后复婚,房屋产权未变更,因女方出轨,二次离婚,女方是否有房产权一半? 二、二次离婚协议中,女方要求,如果男方出卖房屋,有追究房款一般的权利,请问根据第一条,如果协议签字,男方在法律上是否被动?是否就是承认了房权有女方的一半? 三、女方承认偷
我父亲08年再婚,继母今年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一所一底三楼的砖混结构的房屋,她要求分割一半,此房的宅基地是85年审批,09年翻新,大部分资金都是我父亲婚前的积蓄,继母和她女儿只是在我父亲将户口转入昆明得到的分红60000元投入到房屋翻新当中,继女在读书期间都是我父亲支付一切费用,现在继母要求离婚并要此房的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父母离婚,财产将如何分配,目前家里有2套房子,房产证上都是我和我父亲的名字,且我参与还贷款,如果父母离婚,请问,母亲能得到多少。(离异后我跟母亲生活)。其中2套房子中一套已付清,一套还正在偿还20年的按揭贷款,每月1000元,父母离婚后,同时这个贷款相关问题将如呢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