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象很多拆迁补偿标准都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请问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与国有的是否不一样呀?
村里自己盖得房子,听说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这些房子是在原有居民房基础上盖得,现在有十几户原有居民在住,买这样的房子有什么危险,拆迁时有什么补助吗?
我最近在温州虹桥买了个房子,最近村里修水管,本来每户要交纳3000元,现在村委以我家买房时未到村委盖章为由,要求交纳20000元,但是我家的房子产权是国有的。需不需要到村里盖章?有他们所谓的三负担:负担维修水电还有路面的说法有没有依据?我的房子所有手续齐全而且已经过户,还有必要到村里盖章吗?村委会以未到村里盖
我是姜堰市幸福村村民,随着城市建设的步法加快,我村原有大部分集体土地都被政府转化为国有土地出卖,用于建设高层住宅进行出售。而我们居住的房屋则是原先的农村宅基地,现在房屋开发商充分利用土地面积,将农村住宅房屋日照比一并纳入城市规化进行测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我是山东省临朐县城关街道一名拆迁户,现在我们这里进行商业开发。我有一栋210平方米的商住楼,双证齐全(集体证),县拆迁办找了一个评估公司给我们评估的补偿价格是3500元/平方米,可是我们附近同等位置开发的商业房价格是20000元/平方米。请问这样的补偿价格合理吗?合理的补偿价应该是多少?
今年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县城附近一个村里拍卖的国有划拨宅基地,通过该村一名村民用其名字花了30万拍买得了一个地块,我们想通过司法公证的办法证明该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子的所有合法权都是我个人的,不知这样的方法能行得通吗?如果以后遇到拆迁怎么办?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合法权益?现在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吗?请明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