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工作需要,我同事买了台电脑,公司给了2000元补贴,我给做的担保。 当时他们约定我同事1年内不能以任何理由离开公司,否则退回2000元补贴款,现在在合约期内公司劝退了我的同事,我同事就这补贴款的事情在和公司协商解决,并没有赖账。但公司却以我为担保人为由,扣了我2个月的工资,要我来承担这2000元的补贴款,
各位律师们 大家好 我在求职的路上遇到了点小麻烦 有些不太明确 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具体事宜如下: 所谓选择的问题分类 应该是属于入职前的合同问题吧 希望能尽快得到答复! 通过朋友的介绍去到一家位于北京的某保健品公司 可是对方让我出示自己的有关身份证明也就罢了 为何又要让我出示一份担保人的呢? 我感到有些
我的朋友2005年5月23日被确定为非法拘禁的犯罪日,2007年10月18日立案,2008年10月10日被起诉,2008年11月17日被判决为“非法拘禁罪成立,免于刑事处罚”自2005年5月23日直到2008年11月17日我的朋友从未逃避侦查和审判,从犯罪日2005年5月23日到被追诉,审判,判决,已过去五年零178天了,追诉时效超过了吗?
如果老公在担保公司给别人担保借钱,现在担保公司将老公告上法庭,那他老婆的帐户会受影响吗?因为她自己是上班的,要养小孩 那他老婆不受法律保护吗?法院不看他老婆的进帐明细吗?因为她是在公司上班的,当然有公司的往来款项,再说他老婆又没签字,这样是不是他老婆的帐户也要被冻结啊
公司因工作需要,我同事买了台电脑,公司给了2000元补贴,我给做的担保。当时他们约定我同事1年内不能以任何理由离开公司,否则退回2000元补贴款,现在在合约期内公司劝退了我的同事,我同事就这补贴款的事情在和公司协商解决,并没有赖账。但公司却以我为担保人为由,扣了我2个月的工资,要我来承担这2000元的补贴款,请问
目前我应聘了一份房地产业的现场收银员,公司负责人说我需要提供一份房产证来作为担保?请问这样做有必要吗?合理?合法吗?请给于解答。不胜感谢!
您好。 我丈夫前几年三次给人担保,第一笔是两个人担保的,第二笔也是两个人为另一个人担保的,而后第三笔有是两个人为另外一个人担保的。每笔都是2-3万元。目前第一笔已于2009年被法院全部从我丈夫的存折上执行去了。 我这里有几个问题要请教: 1、第一笔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偿还能力,但他有女儿已成年,另一个
亲戚向银行贷款,我的爸爸为亲戚作了担保,现在亲戚因经营失败无力偿还,我想咨询一下法院会强制执行我家财产吗?如果执行,是只执行我爸的财产,还是我的也会受到牵连?
对方23号向法院申请扣押了我家车,我家24号提出了复议申请,法院一直拖一会说26号给复议结果一会说30,等了6天今天去问结果又说申请书上被申请人没签名(法院审理这个民事裁定的是对方熟人),裁定书上写反担保是6万,刚开始法院以口头形式叫我们交2万,我们不同意一定要复议结果,今天中午法院又说1万5,到了下午又说交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