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收到两封律师信,第一封说我在中国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现在催我还钱。可是我本人并没有向任何银行办理过银行卡。所以我并没有理会。今天,收到第二封,说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限期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为“恶意透支”。我并没有向银行借过钱,办过任何信用卡,我当然不会还钱。可是现在已经收到两封律师信了,那我该怎么办?几年前,我在外地曾丢失过身份证这一系列的资料,这是否与这信用卡有关系?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是关于我2年前办理的银行卡,是不需要交年费了,但他们银行最近说要收年费,扣了后,才通知我,我去找他们,他们说已经公告了,是不是银行公告就能收费。有没认识法律的朋友可以帮我分析一下,内容越详细越好,谢谢!`
不法份子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出去犯法,依据法律,本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若透支本人银行卡,本人是否得偿还账款。若本人办理好新的身份证之后,之前被盗走的身份证是否还有用。
朱律师,您好! 现有一个关于银行卡存款的问题想跟您咨询一下: 当事人原工作于A企业,因工作原因由A企业派往B企业工作,工资等由A企业支付于当事人(注:当事人已经于2008年从A企业辞职)。近期当事人收到银行的取款通知短息提示,在2010年某月某日,某卡号在ATM发生一笔交易(备注:当事人手头上没有此卡号的银行卡,实
我和网上一个卖家通过正华快递的中介服务交易一台电脑。现在情况是这样,本来和卖家谈好是2050,由于我的疏忽用银行卡转账到快递公司时少转了2元,快递要求再转一笔2052对账发货后才能退还我原先的2050元,现在剩下的问题是我和快递公司,我说补交2元他们说不可以。现在我和卖家交易已经中断。剩下我转账的2050在快递那里,
3月13日与中介、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自己缺乏经验,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接按手续,自己也没有多想,也没有追问接按是什么。中介口头上也没有说,在合同也没有说明房主在银行还有18万的贷款没有还清。现在要求我帮忙接按付款18万,我就有点不同意了。合同上面只是写明
甲交给乙一张经银行承兑的期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丙随即向甲方追索,甲方以乙方所交货物质量为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已于6天前通知银行止付。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票
甲交给乙一张经银行承兑的期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丙随即向甲方追索,甲方以乙方所交货物质量为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已于6天前通知银行止付。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票
您好,我爸爸和我妈妈以前是没有登记过结婚,也没有取得结婚证,十几年钱我爸爸从银行贷款2.5万元,一直到现在,后来银行好像叫我爸爸去盖什么东西,现在一查,银行的欠款是7万元,后来我爸爸把银行的欠款划了两万到我妈妈手中,但是我妈妈不知情,也就是近几年才被告知自己有欠银行钱。我想请问一下,银行这样做合法吗?这
08年办的工商银行信用卡,用了一年后,我打电话取消了卡,并把卡片剪掉了(后来搬家把卡片丢了)。 就最近这几天,突然接到侓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欠款近一万元,后来跑到银行一查,还真有这事,银行说是办卡的业务员做的手脚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2008年重新办了张卡,并在2010消费了钱,欠款半年,加利息一起近1万元。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