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的大哥因原配妻子去世,卖掉原有房产,新购一套住房,后又再婚,现去世,留下这套房产,现他大哥的亲生子女与后妈为这套房产在分配份额问题上发生矛盾,请各位律师给与指点,问题如下: 这套房产是他大哥再婚前购置的,他大哥去世没有遗嘱分配这套房产,也没有做任何公证,他大哥的亲生子女与后妈如何分
结婚后,女方父母过户了一间房子给他们,门牌证上写着男方的名字,那房产证上能不能写女方的名字?或者同时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在什么样的情况了,这间房子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后是不是要对半分?什么情况下这间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的?
老家拆迁了,按照拆迁规定老人自己拥有1套拆迁安置房,老人有2个儿子(注:小儿子过世了十几年了,小儿媳对老人从来不闻不问),老人的意愿很明显就是把他们住的安置房在自己过世后留给大儿子一家,现在小儿媳想分割老人那套房子,请问大儿子家要怎么处理才能全部继承到老人的房子?(注:老人思维清晰,老夫妻均健在)。如
现在有地皮一处,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用地,没有土地及房产证等手续,以前登记名字是公公的名字,现在我出全资进行了盖房。麻烦问下,我该怎样做才能避免后期兄弟间出现该处房产的争夺纠纷?
我有一朋友,原为中国人,30前偷渡去荷兰,已放弃中国籍,加入荷兰籍。目前持有荷兰护照。他目前在国内还有一老母亲,一个弟弟和妹妹。由于中国规定,外国人要住满一年以上才能购买持有一套房子,所以他寄钱给他母亲,用她母亲的名义在上海和江西地区各买了一套房子,实际是他自己要购买和持有,只是现在委托母亲用母亲的名
我想咨询关于供销社房产和土地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现在供销社已经不成立了,但是还有许多房产和土地,不知道这些资源最终归属是哪方。 我们乡镇的供销社解散后,曾经是供销社职员的李某就向他人出售原供销社房产和土地,但是村里群众却说这些是村集体所有,与李某产生纠纷。目前李某已经出售了大半房产,不知是否已构
我们于2009年再婚,婚前我没有子女,男方带有一女儿(是他和他的前妻所生),婚后2010年4月份我们于我现在的居住地利川购买一套小户型商品房,房费一次性付清了,他出了三万元现金,我出了七万元现金,并由我向我的娘家亲戚借了三万元,现在未还,于2010年7月份我们共同生了一儿子,生后孩子一直由我及我的家人照顾抚养,男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在03年6月份买的房子,08年10月份认识的女友并结婚,由于性格不合她提出离婚,她说离婚后房产有她的一半,我们结婚前没有去公证部门进行婚前公证,我想问一下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是村里拆迁时买的,只有一张开发商的买房时的收据和公安局发的一张门牌号证,这张收据
老公买了一套房子,公婆帮了10万,我爸妈帮了1万,其余的是老公自己的,我没钱。在签合同时,开发商问我们要签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只签一方的,那另一方必须到房产局签一份关于放弃财产的协议,老公及老公的家人都不太同意签上我的,请问我要签上我的吗?是否合理? 我们已结婚8年,孩子也7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