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1997年结婚,由于同老婆感情不和一直外出,曾多次提出离婚,女方不肯。在2004年朋友在外同另一女子有事实婚姻并生了一子。当时没有追究重婚罪。在2005年朋友和老婆已有正式协议离婚,请问事情过了5年,有关部门还能否追究当年的重婚罪。
我跟男朋友在一起俩年多了,发现他以婚,现在他说他离婚了,但是我不相信,我想问我现在的情况可以告他么?他要是刚离婚告他还成立么?
我们公司建立的有总经理信箱,我是住在公寓宿舍里,但宿舍里有人指出名字反映什么聚众聚餐,诬蔑别人生活不卫生之类的向领导公开别人个人生活习性的事情,并且多次反映,给我在公司领导印象里造成极不好的印象,我也会担心对以后的工作进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到他的责任?
我朋友阿香被父母带到医院看病,医院骗朋友打了一枚针,是麻醉针,朋友觉得不对劲,从医院逃了出来,打摩托车回到家浑身无力躲在床上,想不到医院在这时派车来朋友家,将他捆绑到医院强制关他两个月,强制他吃药,对他身心产生很大的伤害,是04年的事,现在,“被精神病…”已立法,请问,我朋友现在是否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
女方在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后通过药物治疗控制,与一男人结婚,十年后,男方在婚内与其它女人同居并育有二小孩,企图离婚又不想任何补偿,未遂。后男方以欺骗的方式,骗取女方签了字离婚,想请教,女方该如何追讨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否还有起诉男方的重婚罪?谢谢!
看电视里演的。幼儿园老师带小孩,为了不让小孩闹,只要小孩一闹,就给小孩打注水针。以这种方法来惩罚小孩。问问这种伤害小孩的行为,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呢?如果不是刑事责任的话,还有什么其他途径来追究其的责任呢?
我在网上买了一条病狗,当时买的价格以1100成交,是在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那边买的,当时买的时候签了一个合同,合同上写的很清楚,我们也说好七天可以退换,三十天包治疗,但是这只狗到我家现在才四天,早上已经死了被我埋了,他的手机关机店门也不开,网络上的QQ说负责接待我的人也欠他十几万,现在他已经报警,我怀疑都是同
2011年6月19日,甘肃天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银行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用刀抢劫银行,抢走现金3.3万元,两名女职工被害,事发至今,邮政领导无一人受到处理。我们认为这个案件的发生主要责任在邮政局领导玩忽职守,因为:1、案发邮政储蓄所设置不合理,包裹区与储蓄区没有完全隔离,每次寄取包裹,职工都必须进出储蓄区
我是联通公司的,我们在安装发射基站时,村民当着安装工人的面把一个配件拿走了,配件价值1万多元,现在村民说是我们的工程车压坏了他家的园子,要我们赔钱才把配件还给我,可不可以追究村民的法律责任。谢谢,比较急。如果根本没有压坏园子,是其捏造的事情又该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