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居住的地方近期要拆迁,是宅基地!我是广东户籍,2003年我母亲带着我和一个弟弟嫁给了现在的父亲,他是上海人,他们结婚也有8年了,我们3个人都有办居住证(从03年到现在)。现在拆迁,我和我弟弟是否也有被安置的权利? 我记得看到过哪个拆迁条例中有写到,“与宅基地上的居民结婚满2年以上,其配偶与子女都有被安置的权利”是这样的吗?
我想买一套村民的拆迁安置房,开发商说是给办房产证,我担心会不会是那种小产权房屋,我想知道他们所说的与商品房的房产证一样吗?同时所办房产证的名字可以是我本人的吗
我是原山东济宁西柳行新村居民,应国家城市建设需求,2008 年此处由政府出面主持拆迁,经双方协商与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定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安置协议书上注明我家回迁补偿房建筑面积为111.8平米,协议上没有任何关于房屋面积发生差异时解决方式的约定和处理措施。今年5月25日,房子下来了,当我到济宁市
我是原山东济宁西柳行新村居民,应国家城市建设需求,2008 年此处由政府出面主持拆迁,经双方协商与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定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安置协议书上注明我家回迁补偿房建筑面积为111.8平米,协议上没有任何关于房屋面积发生差异时解决方式的约定和处理措施。今年5月25日,房子下来了,当我到济宁市
2006年江海高速公路以及新204国道建设取土,甲方住房被拆迁,安置方式为自拆自建,由于甲方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很少,无力建房,征求甲方儿子的意见,甲方儿子要求甲方放弃建房,跟其共同居住。此后乙方(甲方小女儿)全额出资在政府为甲方划拨的宅基地上建房。该房现在甲方名下。协议怎么写?
我租的别人的空房,如果遇到拆迁我可以主张享有搬家安置费吗?如果不能全部主张我因该主张什么比例呢?
一家四口定向安置。 拆迁平房属母亲所有。所有安置房的房款均由父母出资。 拆迁后其中两套的安置合同是儿女的名。 问:父母有权处置儿女的安置房嘛 拆迁协议上是儿女的名。但儿女并未实际居住。 父母在房产征下来前,可否处置房屋。 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若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需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