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系国家工作人员,儿子为农村独生子且领证,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镇府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可享受双人份额.享受集体分配金额为26000.00的人口了难费。我所在组土地全部征收独生子女证未得到村上征收补偿。
我们是建平县万寿西村村民,是我们村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1982年土地承包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孩的双份土地。1994年土地承包也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孩的双份土地。2007年建平县工业园区非法征用,我们承包的土地只发给17年的租金也是双份。2008年省政府收回批文。至今也没让我们耕种,这
我和我母亲是农村户口,我母亲生我的时候是在城市打工,领的是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在村里征地赔偿,我们家可以享受多增加一人的份额吗? 海南省
我是德惠农民;我社于1983年末分产到户,1984年因落实政策我社社员李xx回到原单位上班。将其承包的责任田《1.35亩》交回村社 。到85年4月份,由于当时无人肯承包该地,村社领导找到我协商承包该地...。经协商同意按责任田性质将该地长期承包给我,并签署到我的责任田承包合同书上。我一直耕种该地到现在,并履行了各项义务
目前关于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临空经济取的征地工作拆迁工作也都开始了,但是事关农民们切身利益的拆迁补补偿方案都是由当地的村委会口头与村民传达的,没有任何的相关政策的公示,所以我想再此寻求这方面的市政府和区政府有无相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