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007年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因为我朋友有两套房子,也有两辆汽车,并有公司,在贷款金额不多的情况下,我就给他做了担保。按和银行约定,该笔贷款应该在2009年8月归还,在此期间因为各种原因我和这个朋友不怎么来往了,所以贷款到期后是否还款我不清楚,2010年7月20号,该银行人员电话通知我说我朋友还没还款,当时
我们这有个贷款人向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求要有老师担保,这些老师都已经签了好几份贷款担保协议,但信用社还是不顾这些,要求只要有老师签字就放贷款,不管他们担过几份。结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老师工资被冻结,我想咨询一下,担保人反复担保,信用社冻结担保人工资合法吗?担保的老师怎样才能退出担保呢?
我大约在一年半 之前帮一朋友担保在私人机构贷款,最后一次还利息在5个月之前,最近几天我的工资被冻结了,事先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通知我 我想知道这样是合法的吗?
夫妻一方为人担保,现被担保人找不到了,债主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就一套房产,会被拍卖吗,担保人每月工资会
夫妻一方为人担保,现被担保人找不到了,债主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就一套房产,会被拍卖吗,担保人每月工资会被扣除吗,担保人的妻子的工资会被扣除吗
本人替朋友担保的贷款到期,而他没能力偿还。信用社在没到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就冻结了本人工资4个月。请问律师:信用社有这个权利吗?他们的这种做法能到法院起诉或信用社起诉时,我当堂反诉行吗?谢谢!
如上,我丈夫的哥哥有人找办事给了钱,事办的差不多了,找办事的人又说不办了,并向办事的人原数讨要办事费。一次讨要时,正赶上他们的老父亲要做手术,找办事的人让丈夫的哥哥还不上钱不能离开,因为急需离开给父亲治病,其哥哥写了借条;并且把当时在楼上的弟弟喊下来做保证人,丈夫下楼后,找办事的人也是一定让丈夫做了
我在2009年5月,我县实施设施农业,在全县范围开展大盆蔬菜,县乡两级要求乡镇干部为种植户担保贷款,并提供工作卡作为抵押(非自愿行为)本人为一种植户在信用社担保贷款4.5万元,贷款期限是一年,合同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后期因多种原因,债务人未偿还贷款并全家到外地无法联系,信用社信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冻结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