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房时超过了已购买的土地使用面积一点点,侵占了B的土地使用,B建房时将房柱打在了A超过面积的基脚上,后A的房屋出现裂缝经鉴定不能住人了,属危房,A起诉B侵权,B应该以何理由应诉
邻居因为私自加门,即影响我的通风采光,又侵害了我对公共部位的合法权益,请问我应该如何起诉,是以相邻权还是共有权起诉,或者两个可以同时成立。这个属于法学上的一因多果行为吗?
我老公在06年已有外遇.在07年四月他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当时法院要求庭外调解,但调解没有结果.调解失败后他与另一女子同居至今,并音信全无.请问我应该怎么起诉 但是他的要求是所有财产归他,而且他向自己的妹妹写下高额的虚假欠条.并且在他起诉之前把所有的财产转移现在只剩房子一栋
筑路工程中,公司使用他人(车主)及其车辆运送混凝土,按运送次数计算工资,运送途中将人撞成重伤,车辆没有交强险,司机(车主)又无赔偿能力,请问,1,我们能否将公司作为被告,要求赔偿。2,公司和司机(车主)之间属什么关系?如何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依据是什么?3,如果雇佣关系不成立,公司有责任吗?他们应各承担
承运商运输的玻璃破碎,拒绝赔偿。理由是包装不符合规格,而且包装也没有说明是玻璃。(实际包装外面有个小标签、写明是玻璃,不太明显)
我侄女在放学的路上被一男用刀子架在脖子上,企图强奸她,幸亏侄女反抗,该男子未能成功,但却在侄女心理上造成极大的创伤及影印,又受到学校同学歧视嘲笑.导致她不敢上学.侄女只小个念小学的学生?请问我们起诉他有用吗?急急急
我父亲今年因病去世了,在北京宣武区留有一套房产,父亲有一儿一女,女儿还未成年。我母亲跟我父亲婚前各有一套房产,母亲的房产在北京通州区,我母亲的意思是把宣武的房屋给我,通州的给我妹妹,请问我母亲现在还没去世可否起诉分通州的那套房产,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是去宣武法院起诉还是通州法院起诉。
请问我应该怎样起诉他更合适?故意伤害罪已申请法医鉴定为轻伤编重,直接伤害人已抓住关入牢房一个月,医药费都未赔,我该怎样起诉他更合适?这样起诉行不?请给予具体指导? 以下为诉状原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原告人:李远景,男,1947年2月25日出生,64岁,汉族,农民,住灌阳镇仁狮村高泥湾屯034号。 原告人:
2005年我在扬州工作时借给朋友3万块钱 其中有一万是我找朋友借的 2007年我离开扬州时他给我一张一万块钱的欠条(不是借条)写明年底还清 而且写的是借钱给我的那朋友的名字 这几年我软磨硬施还了我五千块钱 现在更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 现在我环境也不是很好 想一次性拿回我的钱对像这样的人也再没有什么朋友情面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