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下达了劳动合同为期五年,其中有一款双方约定其他事项:如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养老金甲方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本人。意思就是说如果我工作了3年,由我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这三年来公司为我缴纳的养老金要全部返还给公司。我想问下,这样也受法律保护吗?
我在1999.9月至2010年1月在一个有限公司上班,公司在此之间未给工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在2008.11公司说,叫签劳动合同,但里面的不定时工作哦时间不符合规定,在现实中,加1个多小时或2 个多小时从不记加班,在2010.1月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想叫公司给我缴纳1999.9-2010.1的养老保险金及相关的赔偿金, 能否追加双倍工资
在原单位工作近三年。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几年4月份提出辞职。提出辞职到离职总共2周。在新单位上班发现原单位将近半年没有帮我加金。只给我加到去年12月份,连9、10、11月份都没加。现在距我离职已经2个多月了,原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现在我想提出劳动仲裁,需要如何申请。有没有赔偿金?一般在多少左右,我工资实
2007年1月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四级。单位在我受伤时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现在又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单位比照工伤给我核准了伤残津贴和护费,每月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金额为基数扣除我的养老金。请问单位还应不应该扣除我的养老金
我是2008年进入了一家公司,合同是到2009年年底期满。工作期间内公司没给我缴纳过养老保险。合同期满后从2010年开始公司让我改签劳务外派的合同。今年5月份提出辞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黑龙江企业职工家属2010年缴纳完养老金,那么发放从那一天开始
我家是90年从黑龙江穆棱林业局搬迁到山东的,我父亲是林业局的一名退休工人,09年黑龙江下发了一个文件,就是给我母亲这些当年的家属工办理养老金,我们按规定缴纳了个人的部分(母亲70岁),上交的材料都通过了审查,按规定是不是应该从09年7月1日起发放养老金,可我的委托人说从今年的7月1日起发放,我母亲的材料交上去的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期,工作1年多,想辞职,公司让我缴纳违约金,算法如下:老员工每天对我一小时培训(事实上并没有每天培训,只是刚来时教我如何工作),费用为老员工每天1小时工资;公司总部人员来视察、游玩等费用算作培训费,共计1万6千多。但本人从未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且从事岗位无需专业技能,无需保密。公司做法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4年了,在我的再三催促下,今年7月才给我买了保险,现在年底结算,还要把这半年的费用从我的工资中全部扣除,这样合理吗?我怀孕了,明年5月生产。也不能闹翻,不然明年没法报销生育补贴了。 4年也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该有什么证据去维护合法权益呢?
我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当天就没有上班了,现在公司要扣我四月份的全部工资(截止到14号),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