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武汉台经济节目主持人江涛发表的言论 我们是否可以起诉武汉电视台
就江涛在武汉 经济直播节目中 发表挑拨中国各城市的关系,分裂祖国的言论,侮辱东北人的行为。 1.这样的言论的严重性能否达到起诉的条件? 2.他的行为,我们应该起诉他个人还是电视台? 2.如果可以起诉,那么应该以什么原因起诉? 3.如起诉成功,可否提出让其公开道歉或者离职的要求?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他在中
请问我们公司可以销售这个产品吗?可以接收到全球的电台和电视台的。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打算代理一个产品,跟U盘一样的,只是作用不是用来储存数据,里面有一个软件,可能通过此软件接收全球各地的电台和电视台,这个软件其实只是一个列表来的,软件的公司的服务器在台湾。 最近听朋友说国民好象不可以随便听全世界的电台电视台什么的,因为我不清楚有哪些法规对这些有规定,所以上来求助
希望熟悉这个节目的律师朋友帮忙提些建议! 节目每季前5名可以获得1000万,700万和500万的风险投资。同时设置了短信投票,抽取获奖观众的环节,获奖者可以获得某个公司千分之一的原始股份。 获奖结果节目后已经公布,并且与参与投票的获奖观众核实过信息,但是节目进行3季结束后,就迟迟没有了消息,现在有部分获奖观众联
有一段监控视频,被误会成小偷,他有案底,但都已经很久的。而这段视频被那施主拿到电视台,电视台一天放了
有一段监控视频,被误会成小偷,他有案底,但都已经很久的。而这段视频被那施主拿到电视台,电视台一天放了3次,而警察都没证据,在24小时之内放了他,请问可以告电视台吗。会赢吗。
这种封杀行为是否合宪?是否侵犯了电视明星的基本权利? 比如郭德纲封杀门事件,这个难道和宪法中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没有关系吗?和广播电视自由没有关系吗?我们应该怎样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件事情?
就在电视上某新闻栏目做一个关于职业玩家玩某网游也可以赚钱,网游不是目前大部分家长所想的那样只有害处没有好处的。来宣传该款网游。是否合法?
他是同性恋,和网上的人裸体激情视频,被我用软件录下了,结婚一年,小孩一个多月,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配?我想要精神损失费,可以吗,大概多少啊?他平时就对我不好,都不尊重,我没办法坚持下去了。谢谢
我买了台电视还没到15天就出现了问题商家因为要外包装盒而自己把外包装盒丢失商家以此为借口不与调换而邮寄回厂家修理消费者是否该出邮寄费用
法院用公安机关做的人体动态视频科研机构鉴定结果可以做为定罪依据吗
“盗窃”本人不认罪并无任何赃物证明,警方用恢复人体同地同时且固定地点让嫌疑人再走过的视频,同原始监控录像做科学比对为动态相似一人,法院按此判决了。此人体动态视频监控比对鉴定报告合法吗?况且还是做唯一有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