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厂是个小企业,员工只有5人,有一员工与去年年底因个人走神导致受伤,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截取上面一小段,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须赔偿10万元,本厂愿意赔偿并且在其发生事情时,本厂领导人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合肥省力医院并支付医药费,再起住院阶段的医疗费全部都由本厂支付,并另付工资加疗养费,至此也有半年之久,在疗养阶段此员工并不知爱护自己,经常打麻将玩牌,导致病情长久不好,单本厂依然支付医药费疗养费工资,至此本厂想尽快完结此事,但此时对方却狮子大开口要赔偿30万,请问我们该支付吗?国家鉴定只需10万的。希望尽快回复我。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是工伤吗?我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急需解答~~谢谢!!!
我是一名水电安装工,一般都是帮老板干活,哪个老板喊到干就干,工资那些都是老板事先讲的好,并没有签用工合同,上个月帮一个老板干活的时候被一起干活的同事不小心从脚架上面摔下来了,双脚软组质挫伤在家躺床休养了一个月才康复,老板说他只出医药费,我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工伤吗?在家养伤期间老板应不应该支付我这段期间
一朋友父亲在工作时因工被火烧伤,并且在救火过程中厂内的消防工具已经损坏,事发当时不能起到灭火作用,导致百分之八十皮肤受损,被鉴定为二级烧伤,现在老板要求与他签订一次性赔付28万人民币,以后就不再承担责任,现在这几天他已经在医院花费了近二十万,仅仅二十八万是不够的,老板一直不能付足够医药费,找各种理由不
父亲受雇于一老板的店面装修,(临时工,没有买保险也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关系),被其中的一位工友在凿地板砖时,其小水泥硬块伤了右眼,伤情非常严重,医生说手术后右眼视力基本无法复明,现仍在医院作治疗,请问这样算不算工伤?究竟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责任如何划分?应该怎么赔偿?
我四月二十六日做的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写的时间是三月二十六日,而我工伤认定时间是三月二十九日,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这样有冲突,请问时间写错对我要求赔偿有没有影响,结论是否仍有法律效用。
本公司要求已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购买社保五险,但是有部分员工属于原来有正式单位(内退或停薪留职的),他们的保险现在还在原单位交,不由我们公司交。而且他们又不愿意购买意外伤害险。那么如果他们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赔偿怎么处理?遇到这种人,公司跟他们签《责任免除书》是否有法律效应?
本人姐夫,租了一间厂房,生产机械,租房的时候,合同说明要有一个行车,目前行车装好了,但还没有交付使用,留下一个梯子在车间,下班后,一个承包油漆的工人,见车间里有一个鸽子,然后这个工人就爬到行车上,抓鸽子,跌下来,跌死了,我想问一下,这个死亡事故,姐夫要负多大的责任,应赔多少钱,房东是否有责任.
我在09年11月份受的工伤,右脚趾粉碎性骨折,做了内固定,三个脚趾头下了钢钉,于11年3月中旬做的二次手术,取内固定。医疗费用是厂里面出的,厂里面承诺吧脚治 好的,但是我咨询过医生说以后会留下后遗症的,我现在走路总是有点别扭。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像厂里要求赔偿吗,要是赔偿的话大概能赔多少呢.像这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