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凭了村里的商品房,因为吃喝拉撒睡。村里同意在商品房的后面自己盖了临时占地房。每年上缴临时占地费用。今年的临时占地费用交到了年底。今天村里通知,因为乡里建造公园需要我在20日内拆掉临时占地的房子。我的合同不到期,还有如果拆了临时占地的房子将面临生意没有办法再做下去。请问我的临时占地的房子可以得到赔偿吗?还有因为村里的违约,我进的货物无法再卖出去照成的损失难得到赔偿吗?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请问土地赔偿这样分【无户口有土地;嫁出去的;死了的;分全份;有户口无土地;老婆无份;小孩半份】合理吗、怎样才合理。。。。 村会上说;土地政策是30年不变’还有13年 ,现在租地30年,占地和租地各占一半。按1994年有土地人员分,现在死了20个;嫁出去20个;小孩有20个;结婚有18个;哭了男青年;笑。。。死人了。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就是关于国家占地赔偿的事,因为南水北调工程,运河走我们那里过,因为我们那里的土质粘性好,国家征用我们的土地来用土,加固渠帮,然后用挖运河的土来回填,但是我家的地又承包了出去,按国家规定补偿我们钱,分两部分,一个是青苗费,另一个是土地损坏费,承包合同就是一年,承包费每亩300元
我们是1987年建房当时乡政府给发过房产证,后来以办新证的理由收回去。后来给了一个临时占地证。现在修古城需要拆迁,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赔偿。谢谢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