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省诸城市一位村民,我于2004年在我们本村租赁养殖场一个,占地1.24亩,并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2009年我一次性向村委缴纳租赁费至2030年(租赁合同、租赁费收据齐全)。现在村里要开发楼盘征用我的养殖场,请问律师:1、在开发商征用我的养殖场开发楼盘进行补偿的时候,我今后至2030年的经济损失能不能得到补偿?2、目前山东省诸城市执行的地上附属物征迁补偿标准是执行的哪个文件?3、合同违约金(合同上有“一方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整”)跟2030年合用到期前的经济补偿金有没有冲突?
我是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大南河村民我养殖观赏鱼十年了,就在9月一号大南河村委会给全村所有养殖户下达通知限期一个月之内先停水停电在强行拆除;概不予以补偿;一切后果有养殖户自负;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都愁死我们了;
湘潭市体育中心扩建 按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可是2年后又将土地转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请问我们原户主的权益受到侵犯了吗?我们可以维权吗?
朱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萝岗区政府在05年征收官洲(现国际生物岛)的地,当时我们是首批次搬迁户,当时我们搬迁的时候筹建办的负责人承诺不管是前面搬出还是后面搬出,房屋补偿金额是一致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但是,最终发现补偿金额远远低于2009年钉子户搬迁的补偿金额,同时09年的钉子户还有相关的拆迁奖励金,而作为配合政
我家养殖场面临拆迁,养殖场证件齐全且已经经营了17年,开发商说只有猪圈按附属物每平方280元陪,其他损失一概不管,合法吗?养殖场的拆迁是不是应该有专门的赔偿条例?开发商具体是谁,我们也不清楚,他们把地收回的用途我们也不清楚,这合法吗?
本人是畜牧专业的毕业生,在外闯荡了几年,想回老家发展畜牧业,现在建了占地2.5亩的场,是几家农户的土地并一块的,也和村里还有这几家农户签了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还去工商所申请并审批了了个体工商户和工商局申请并审批了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况且还申请了畜牧局的规模化养殖场和乡政府的发展项目书,但是现在土地局的说
我家养殖场拆迁任何补偿都没有,有养殖站地合同,镇领导说我家站地不合法,我们的养殖场站地已经到10年。这合法吗?
农村征地拆迁安置房。老家父母建房,父辞世,母健在常住。弟在外地成家,户口在原籍。弟在征地公告前将其妻子迁入老家,已经在县城购房住居。现父母建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弟弟的名字。请问,拆迁安置还原房子的也将是属于弟弟的吗?如何维护母亲的房产权益?
目前关于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临空经济取的征地工作拆迁工作也都开始了,但是事关农民们切身利益的拆迁补补偿方案都是由当地的村委会口头与村民传达的,没有任何的相关政策的公示,所以我想再此寻求这方面的市政府和区政府有无相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