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老公在一家连锁火锅店吃饭,去的时候只有我和老公两人在消费,我就把包放在我旁边的凳子上,后面又来了2男1女来吃饭,坐在我后背的一张桌子上.据店老板讲述,他们没有点菜,只说等人,后面就以接朋友为由匆匆离开.过一会我就发现我的包不见了.当时有打110报警,也有做了笔录.我就认为我个人的疏忽是有责任的,但是我在饭店消费,我的财产安全是要受到保护的,所以,饭店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我找店老板协商,但他们态度很强硬,说是饭店是公共场所,同时我也没有要求他们帮我看着包,所以丟东西和他们无关,是我自己的责任.我想问一下:饭店应该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償吗?应该如何处理?赔偿金额怎么算的??
我在上班期间被汽车压住,后和肇事司机发生口角,我报警肇事司机过来打我,我把肇事司机打成轻伤,我老板在场,他该不该和我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我父亲于11月21日凌晨因腹痛伴呕心呕吐急诊送至市人民医院,通过检查初步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并有低血容量性休克,但是普外科医生会诊却做出不予手术的治疗,进行留院观察,贻误了宝贵的手术时间,后来因我们家属主动提出转院要求后,对方才予以同意。后转至市外定点医院后行紧急探腹术发现小肠已经大面积坏死,只保留了40CM
两年时间内不间断住院检查最后确诊断出癌症晚期,医院该不该承担责任
我妈于2008年12月15日因呕血住进富临医院,当时查出来是肝硬化、食管静脉曲张,之后两年间只要有不适或出血就会到医院住院检查。10年9月我妈因咯血再次住院,肺部CT说没有问题,医生以为跟以前的病有关就继续以往的治疗方案。12月我妈再次因咯血并伴腰颈痛再次入院,通过半个月的检查最后得出诊断结论是肺癌晚期,我们家属
如果你没出院,在医院感染的,不须任何理由他们当然要负责。出院之后感染就要由专家判定。医生免不免职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医疗陪偿。否则起诉法院医疗事故要求陪偿 我父亲是在老家医院做的心脏瓣膜置换手术,术后将近半个多月伤口不愈合,医院告知需要转院治疗,结果就转到上海来了,转到上海的时候情况还很稳定,大概一个星期
律师您好: 我一年前搬新家,一年后也就是现在,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员告诉我,我的水表和对门邻居家的水表抄反了,需补缴120吨的水费,我看了看确实反了,请问我应该补交这个水费吗?也不是我抄错的,自来水公司不应该承担抄错的责任么?请给予支持,谢谢
我有驾驶证,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车刚通过一个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被对面一辆突然超越中心线左拐弯的车撞上。我该不该承担责任?
上班期间突然病倒,住院后单位不闻不问,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的做法对吗/他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上班期间突然病倒,住院后单位不闻不问,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的做法对吗/他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06年,实际用款人在没有银行工作人员陪同下,拿空白担保合同多次找我为其担保,我只是在上面签了名字,事后在我没有给他提供任何资料的情况下(他伪造了我的户口本等资料),他竟从银行贷出款来(10万),而贷款书上是名字是他姐姐的名字(他姐姐是无业人员,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姐姐),之后实际用款人失踪,法院判:实际用款人的姐姐系无业人
06年,实际用款人在没有银行工作人员陪同下,拿空白担保合同多次找我为其担保,我只是在上面签了名字,事后在我没有给他提供任何资料的情况下(他伪造了我的户口本等资料),他竟从银行贷出款来(10万),而贷款书上是名字是他姐姐的名字(他姐姐是无业人员,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姐姐),之后实际用款人失踪,法院判:实际用款人的姐姐系无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