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少部分村民和政府承包的土地,经仲裁判决(2011.5.5)土地归我们承包者所有,但仲裁判决书一直放在政府手里,直到2011.5.17日才把判决书给到我们手里,没有土地的村民就阻止我们种地,现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011.5.25)(包地的村民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我们农民没有能力种地,现政府要收回土地,并且不给我们退一分钱,连最初给政府包地的钱也一分也不退给我们,请问现在我们要怎么做。
我家在很早以前承包了乡里的一块近6亩的菜地,(至今有30多年了,好像是在农业社大集体的时候吧,那时候还可以说是块荒地呢),当时这块地没有人种,因为当地没有人种菜,政府为了鼓励种菜,说谁种就免收农业税,所以我们一干就是30多年,现在我们在园里修了围墙、打了水井,盖了温室大棚等...,现在乡里要用我们的水井来弄
例如开发商有10000平米出让地,按规划条例建筑密度35%时,只能用3500平米建房,剩余只能作房子四周间距,房子建好后卖完后,四周间距6500平米地的使用权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或者属于政府?政府是否有权无偿收回?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我依法接受别人转让来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法院却将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判给了原出让人,我的要求是法院应该优先使用《物权法》法院却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作主体法。案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立案庭以维持原判驳回。合法吗,请问我该怎么办?2011年2月26日
农村村民使用的没有土地承包合同的饲料地组集体要收回的法律依据
农村村民使用的没有土地承包合同的饲料地,因政府公益建设需要征用,村民所在的组集体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收回本组集体,从而引发组内村民与组集体产生争议,请问此类争议属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其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家在顺义有块土地,跟大队承包的,14亩地,其中7亩在院里,用来养殖。08年4月租给了一个外来男子。当时按每年2万租的,合同上写的是租期10年,有第三方证明(村里的人)。现在家里不想租给他了。或者是重新写合同,主要是把租期重新写,租金可以不变。 备注:当时合同是那个男的写的,合同上的利害关系明显对他有利:租
大家好,我是城镇户口,想到农村弄一块山地,搞种植、养殖,承包期剩余不到19年。 1、请问以什么方式(合作、租赁、转让)最为保险? 2、土地到期,如何能延期、续签? 3、如果被征用,如何避免纠纷、减少损失? 4、在土地上建管理用房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5、其它在签订合同时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