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二条: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问:这句话“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中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天津的。
我于2010年7月受伤,2010年9月工伤认定,2011年1月5日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十级。今年我们公司要搬迁,假如我今年辞职,公司给我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哪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准,如果我再干几年后辞职,又以哪一年的为标准?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办法是:以参保缴费人员历年实际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对应除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其中2002年至参保缴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单位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办法是:以参保缴费人员历年实际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对应除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其中2002年至参保缴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单位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