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的时候房屋拆迁,当时由于办理完相关事宜后,家里老人把合同遗落在办事处,时至今日才发现,现在需要补办相关合同,但是不知道给去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证件,另外是否有相关法律可以支持补办这样的手续。
在2000年时,进行的房屋拆迁改造,在办理完相关事宜后,由于老人的大意将合同遗落了,但是现在要用到这个合同,不知道给去哪里补办,是否有什么地方可以咨询补办,是否有相关法律支持。
以下拆迁方称甲方,被拆迁方称为乙方, 2006年3月26日,乙方房屋被甲方以建筑需要为由达成以下约定(不合理) 大概约定如下,乙方被拆迁房屋主房建筑面积为67.65平方,副房建筑面积为70平方,主房评估价格为1117.2元没平方,(哪里有这么便宜的商品房啊)副房评估价格为500元/平方。回迁后甲方给乙方70平方营业用房,超出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房屋拆迁问题、我们家是去年拆迁的,当时拆迁时5口人每人45平米共计225平米,后来去世了一位老人,现在销售商说只能给四个人的平米数,不能按照5个人的给了,(当时签订房屋拆迁合同时拆迁方是知道只有4个人l了)我想咨询下,我们是否可以按照房屋拆迁合同上写明的5个人来进行维权还有就是我想咨询下,
我家的房子是30年前盖的平房,没有任何证件,期间也无翻修等,一直居住到现在,想咨询一下这房子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时是否给以补偿,如何补偿?
我父亲去年10月和开发商签合同时,他们说不带公摊面积,但没有在合同上注明。我父亲当时没注意,我父亲已70多岁了,眼睛也花了。过年时我看合同书时才发现。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母亲把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按5份分给5家人(是在量房屋的时候写的5个人的名字,房子并没有过户)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其中我家三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农村,请问能得到赔偿款吗
房基地名字写的是奶奶的,奶奶去世后,爷爷将房子赠与2个儿子,并且明示只给两个儿子,两个儿媳没有份。(爷爷还有2个女儿)。两个儿子户口在该村但是都不在该房基地上。孙女户口在该处。房屋拆迁时请问如何分配?孙女有份吗?分给儿子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能够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我和拆迁方商定合同已签订。但我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书面面积不符。请问这样合同还有法律效应没有。我在签合同时不知道我院落房屋总面积是多少。是拆迁方测量的。在我不清楚面积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重庆江津区政府性质的集体拆迁不公平。我如何咨询?向哪里讨个说法?
政府集体拆迁我们的农用地后补偿我的还建房本来是60平方。抓阄后分给我的房子是87平方面积,所以我补上房子面积的差价(每平285元)。一年多后分给我的面积只有77平方.镇拆迁办只补回原来我给出的房屋差价(每平285元)。可现在房屋的价格已经涨到每平米(2500元左右)我觉得不公平向哪里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