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全额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工作途中出车祸(乘车人),通过劳动部门鉴定为八级伤残。住院期间医药费由单位垫付,其他费用目前都是自理的。由于发生工伤后一月内单位未给劳动部门报,所以社保部门说所有费用他们不管,请问是这样吗?另外,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社保局说由于是车祸工伤,要先由责任方赔付后剩下的有社保部门承担,需要拿法院最终的裁决书社保局才能赔付剩余补助金,可我不能起诉自己单位吧,那不是找死,请问怎么办。 现在本人有两方面问题:一是清楚保险公司方面除医疗费外还有没有其他赔付(我是乘车人员,车祸责任按照交警队划分是对半,对方车只有交强险,没有其他保险,本人还保过意外保险)。二是一次性伤残补助依现在这种情况怎样争取。希望能给我一些专业性建议,谢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哪些管理规定? 职工旷工多少日可以令其待岗?有哪些依据? 事业编制可以参照公务员法么?有依据么?
未经本人同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动全额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到差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吗?我该如
未经本人同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动全额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到差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吗?我该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单位想将其开除,具体依据是什么?服刑期间没将其开除,刑满释放后还能将其开除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和单位领导招待上级来视察领导,酒后骑摩托车,与对面来面包车发生碰撞死亡,肇事司机已经赔偿,事业单位是否有责任进行其他方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