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8月8日,借人18万元用于购房,当时一书面形式双方商定利息为二分钱,借期一年。2009年五月归还10万元,未结利息。而到了2009年7月又借10万元。昨天给他还款时,他算得利息为22.5万元+18万元=40.5万元。这种算法我无法接受,请问我该咋办?拜托!
我哥借别人的钱,七分的利,我哥不在家,是我给签的字,还款日期是一个月后,现在我哥没还钱,那人把我告了,他们中 间说好的,我只是在中间签了个字,钱不是我用的,那放贷的人也知道,现在我该怎么办?而我哥还承认这个帐,只是暂时没钱还
2010年6月27日,我将40000元钱给一位朋友,他请他的侄子作为担保人,借款期限为一年,请问一下张律师,担保人有多大责任,担保期限有多长?
01年我爷爷向别人借款8万拿房产证抵押,当时说的是年息20%,未写在借条,因无力偿还,后面断断续续写有续签,08年我爷爷病重,债权人看见我爷爷无力偿还又病重,就叫我爸爸代签了新的一个借条20多万,5年后来追讨,无法偿还就告上法院拍卖房子,现如今想偿还,可是20多万太多无力偿还,如果告上法院法院会判偿还多少呢?
朋友(被告) 于2005-3-29向高利贷借款3000元,之后的几年利滚利,据说欠下了十几万,利息民间说法是1毛钱算。原告余某每隔二、三个月将利息结算重新写下借款单,并让被告签名按手印。借款期间,被告经常不定时还款,数额也数不清还了多少。缺少法律意识,还款时也未写任何收据之类的单子。 ; 帮分析一下问题 1、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当地房管部门不受理抵押登记,如何签署抵押借款协议及办理相关法律文件(如抵押公正等)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借款到期债务人未及时还清借款,如何行使处理抵押物的权利,是否需经法院裁定后方可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