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农民,前些天租赁了别人家刚刚分到的补偿地,计划建两座温室大棚。并且已经签订了租种协议。现在村委会以要在我租种的土地上为村民批宅基地为由,阻止我建棚。并且威胁要收回出租方的土地。因为在出租方分地之后,签协议之前,村委会并没有提及此事,我已经购置了大棚材料,而且宅基地也没有审批手续。村委会无视我与出租方签订的协议,横加阻拦。已经分到农户的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我们签订的协议还有效吗?我受到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父母的户口已迁出农村,但是原来的土地还有合同在,村委会就想收回土地,想问下 村委会有这个权利吗?
我是个农民,02年结婚,婚后也没有迁出户口,04年时村里调整土体说嫁出去的姑娘不管户口迁没迁出村里都要收回土地,当时我虽然找了县里可是因为制止不及时我的责任田已经被村里重新分配,现在我离婚了并有着一个幼儿,法院因各种原因也未能及时执行抚养费,找村委会索要土地,村委会说必须要等到30年土地大调整,跑了多次都
**市安次区***镇于堤村在60年(挡时叫公社)和我村合作方式建林场1000多亩,后经四清,文化大革命运动。新旧领导换踢,只收了两年利云分成,后到现在没给过于堤村利云分成村委会找到镇政府收回土地,现在镇政府把这860亩土地私自包给了杨**承包费4万元。土地局哪的办法,市政府裁决,省政府维持,现在刚开完庭在保定中院,
农户甲第1轮(1982年)、第2轮(1998年)家庭承包的耕地,—直由甲耕种至2001年。因无力耕种之故,经口头协议于2002年4月将本户全部耕地(3.27亩)无偿转给乙耕种,报村委会备案,村委会就在甲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土地面积增减栏写下:“该户全部耕地转给乙耕种”。2005年政府征用土地时,补偿款被乙领取。甲不同意,找村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土地延包分地时我和父母亲分在一起,一年后我的户口迁出,请问,现在我的父亲健在,身体也很健康,承包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如果有,为什么?如果没有,我父亲应该享有我的土地经营权吗?如果不是我的父亲享有,那我的其他的兄弟姐妹有权力享有我的那份承包地的经营权吗?
我们于1999年和村委会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2001年村委会强行收回
2010年村委会以每亩3万元赔偿失去土地的损失,现在又要强行收回,说多给了我们钱,我们即失去了土地,又得不到赔偿,请问30年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还有效?我们应该怎么办?
湖北恩施鹤峰县太平乡茅坝村委会1991年强行收回李长风等承包人在一轮承包期类的土地约6亩
1。在一轮承包期内李长风的父亲,李成业在1991年前已经去世了。李长风的三个女儿先后出嫁。除二女儿在本组安家以外。大女儿小女儿在外村外县安家。儿子李选知在本县外村安家。 2。1991年乡政府依照当时政策“大稳定小调整”的提田方案将李成业。李凤春,李选知,承包地收回。 3 儿子李选知迁移本县外村。小女儿李凤春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