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财务咨询公司实习,当时对方和我签订了实习合约,一个月是800元的实习工资,但是我做了一段时间因为学校的原因,决定不做了,该公司说做满15天才能算工钱,于是我做满了15天后才提出离职。当时走的时候,他们说那15天工资和出去办事的交通报销费都会过几天打进我的银行卡里的。
但是过了一个多月了,还是没有打进我的卡里,我今天询问后,他们说明天汇给我,可是说只有60元。
我光是报销费就50元了,对方现在说那60元是4月份我的工资,然后和我说现在具体的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我现在很迷茫,当时他们说的是一起打进我的卡里的。我打当时我的顶头上司的电话,对方也一直声称开会。
我想咨询一下,按照实习合同上一个月800这样算,我做满15天,应该获得多少工资比较合理呢?
因为刚进入社会,又是女孩子,和这么个公司作对,似乎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啊。
另外就是,我这份合同是盖了他们公司的章的,所以这个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否按照上面的来算工资?还是仍旧是他们说了算?
我原先在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实习一个半月,在此期间我没有得到任何薪金,后来他对我存有偏见就以我不适合科研为由把我辞退,从进公司到出公司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就在我离开的那天,给我开了张条,内容如下: 杨A同志曾在北京****公司实习工作,凭此证明在七月一日到十五日到公司领取补助金2000元(贰仟元整)。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关于实习生合同的。 我一个朋友刚大三,需要实习一年,于是自行找了一个实习单位。该单位首先安排了10天的无薪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由老员工带新员工这种培训方式),10天后考核合格,签订了1年的实习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违约金为10000元。我产生了以下疑问: 1,所谓实习生合同是否就是劳动合
我是实习生,本来说底薪是1200元,现在的工资单上写的是基本工资800,津贴是350,全勤是50,加班工资是1200*0.7的工资算的,这样是否合理?
珠海维登国际义齿研发制造有限公司 对于新招收的学生(实习期)没有工资 而且工作时间超过15小时 是不是违法 如何做出正确的回应
本人自来安固工作一年有余,有于工资待遇太低一直没跟安固签订劳动合同,今年正月初7写了辞职报告有于在谈工资问题上手术一直没办一直拖到安固找来电工,我才去把手术办了可安固把我当自动离职扣了我工资百分之30不知是否有理
但是我只上了21天班,还没有满试用期,老板说按公司规定未满试用期离职的按每天20元算工资,这种说法对吗?来的时候公司是有一张用白纸打的一些公司规定,但没有在那个上面签字,在个人简历表上面有一条是否同意公司规定(在这个上面签了字),那我是否就要按照他说的按公司规定的20元每天结算工资呢?他的这个规定算是劳动
我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约定工资是1200,工作时间是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大约2000元,实际工作时间是每周6天,请问多支付的800元可不可以视为加班费(工资条里没有加班费这一项,是按照基本工资,补助,效益提成的形式做的工资表)
在某公司应聘销售助理职位,试用期已经上班一个多星期,在星期五向厂家传真订单后,星期六另外值班人员的又重新传真了一份订单,工厂方面就开重单,星期一工厂发过来的出货单因本人和订单核对无误没有通知领导,没有人告诉我星期六有人重新传真了订单,因此在使用期公司让我自动辞职,说此次损失由我照成的,因此拒绝发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