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伤了,就报了警!他不同意派出所调解,派出所做了处以500元罚款的裁决。可是我认为他并没有给我医疗、误工、车费、精神等陪偿!并且我认为处罚太轻。我该怎么去申请更改裁决并索要陪偿!
派出所已经介入,可是派出所所长是人家亲戚。派出所说我朋友打他的已经构成轻伤是刑事案
派出所已经介入,可是派出所所长是人家亲戚。派出所说我朋友打他的已经构成轻伤是刑事案,只能先处理他们的伤,他们和我要5万元,我去那给他弄钱啊。他们家县里也有人。当时派出所也拍了我被打的照片还有把我衣服也撕扯了也录了口供。可派出所定了轻伤就不管事情得起因和过程了、只看结尾。事情的起因是我骑的摩托他开的车
2013年十月份的一个晚上,我弟弟和朋友去饭店吃饭,在结账的时候,我弟弟索要发票,可对方却说自己是无税经营拒绝开发票,然后还出言不逊,大大出手,当时我弟弟的朋友被饭店老板的儿子用酒瓶打到头上,随之又向腹部刺去,就在此时我弟弟的朋友用手挡住了锋利酒瓶;刺伤了大拇指根部,后来派出所感到平息了时间,之后派出所
派出所处理完了双方打架事件,一方不服想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了?谢谢
派出所处理完了双方打架事件,一方不服想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