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请问下,现在我跟老婆离婚了,小孩给她抚养,我生活费也一次性付清了,现在小孩户口没报,户口现在决定报我这边,对我以后结婚生小孩或者有其它影响吗?
今年,由于我老婆和我妈多次吵架,她自己先提出离婚,当时我妈很气愤,也就顶了两句。第二天她就把衣服什么的都拿回娘家了,还说改天我们去离婚,我多次规劝她都不理踩。当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想着离就离吧,她跟我说叫我赔偿什么青春损失费(因为我们有个儿子才8个月),开口就是几十万,后来改口说十万,我很气愤,然后她
疑问如下:1:法院在未通知原告到场的情况下对被告私下判刑,这个可以吗?2:当时判被告入狱三年并且赔偿原告2万元医疗费用,现在过去两年多,被告已被保释,但是还有1万多块钱未还清。当提交给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方面却毫无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原告自身的利益呢? 希望能得到有效帮助,谢谢了。
爷爷奶奶共有房屋一处(房产证上写有两人的名字),爷爷于2010年去世,其有子女四人。爷爷生前意愿想把房产留给唯一的孙子。奶奶健在,已写有赠予书把房产留给唯一的孙子,并写明也是爷爷生前的意愿。请问,如何去办理公证书?
昨天,本人和两个同学一起去打篮球,过程中,一人上篮,我站在篮下原地起跳将球盖出,这之间绝无身体接触,之后那人撞到我身上,由于本人体重较大,那人被弹开,落地时单手撑地,右臂戳伤。现在找我赔偿,请求帮我看看我有没有责任。
您好,我原先和卢先生买一套房子,买卖金额已经一次性付清,领取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一直没去公证处登记和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想办时原来的房主卢先生不同意和我去办理过户手续和公证处去证明,您说我该如何办理呢?非常希望律师能给我提点意见,谢谢律师。
我有一个襄阳的朋友在2000年与一咸宁的男子同居,同居期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将户籍转到了男方所在地咸宁,并先后生下一男一女,男孩已经9岁,女孩7岁。因男方多次有暴力行为,两人于2008年分手,女方回到了襄阳居住,但户口并未迁回。 现在女方在襄阳认识了新的男朋友,并考虑结婚,因要办理结婚证,遂到咸宁当地派出所地要
我们家一男四女父母的房子只有两处一处早已留给弟弟(私房)另一处是我父亲单位宿舍,由于我小妹一直和我父母同住这房子就像把这处留给小妹妹但是这些年来父母生病住院等所有的开支我们和我弟弟妹妹尽同样义务,这显然不合理。我父亲与17日于去世下一步还有我母亲的看病抚养问题....我们姊妹三人想就此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