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工作了一年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缴纳三金,节假日也不放假,也没有补休或加工资等,现在我想写一份诉讼去告公司,但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写,请老师能不能告诉我详细的内容了?还有就是我应该准备些什么证据了?
我是枣庄市一公司的员工,2008年7月11日进入该公司工作,从事培训讲师的工作,2008年10月11日和该公司签署1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月只有4天的讲课时间,其他时间基本在公司闲着,2009年3月4日,由于前台接待的一位同事请假(大门有前台接待人锁),公司负责人未有安排交接任务,我便主动去前台接待,至下午下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没有买保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过来时没有试用期,现在公司要解聘我但没有解聘通知书,理由是害怕前公司打击报复,所以只有辞退我,按照劳动法是否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能够补贴多少钱?如果诉讼,按哪些程序?
关于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 我是一劳动者,没签合同·没上保险等。用人单位现不承认劳动关系,为逃避责任推出一个第三方,说我是第三方雇佣,实际我与第三方无劳动关系。一审时,法官以仲裁时没有第三人为由,不给追加。问: 1·如何让第三人参加诉讼?(我已经写了追加第三人为当事人及第三人为第二被告,两份书面申请。)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出的内部文件有没有法律保障呢?出文件的领导说:这个文件是给看而已的,不实行的!所以我们都很郁闷!文件里面这么说: 1、连续工龄(指在本公司工作世间,下同)已满一年以上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十四条,第一项所说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所说的用人单位是否包括借用的
我跟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合同 试用期为三个月 但是我做了两个多月就转正了 现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 那工资怎么补偿
我妈与我爸是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的。由于婚前我妈对我爸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脾气暴躁,性格野蛮,凡事只讲暴力,婚后夫妻感情很差,我爸经常对我妈拳脚相加,实施家庭暴力。现在我妈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听说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都不准予判决离婚。我想知道我妈怎么样才能顺利和我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