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朋友有急用,在我这借钱(6万左右),写了借条,去年索要无果后,法院起诉判决她还我的钱,可判决下发后,她就消失了。她未婚,和其父母同住,我可以去她父母出追要欠款吗?或者我将她的信息发布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吗?
那我该怎么办?法院要求我自己去找她,我现在除了知道她父母的住所,其他都一无所知
我是昆明的,别人欠我一万元钱,一年后他开始不认账了,我手上有欠条并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可是因为对方是做工程的,现在在昆明已经没有固定住所,也不知道现在住哪里,只知道对方的老家在丽江的,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欠款应该怎么做。
我朋友从我手里借走2W元,至今未还,有欠条,欠条上无还款日期。欠款人是户口所在地是赤峰人,但经常居住地是广西,长年在广西跑货运买卖,我可否到他的常居住地广西法院进行起诉啊?法院能否受理啊?
我是做装饰的,有个客户做完牌匾后,差1300元不给,打了条后一直说没有,后来连电话也不接,我要怎么办?这种小额欠款起诉是不是得不偿失?
10年我和朋友一起承包工程,我们之间有协议,利润五五分成,但是工程没完工的时候我朋友就给我打了一张6万元的欠条,说以后不用我管了,我也同意了,但是现在我管他要钱他就是拖着不给,我想起诉他,需要什么手续,法院多长时间能执行啊?我着急用钱!
本来跟香港那个人是很要好的,08年跟家里的老人家借了几次钱,共借去10万元,无任何单据,说好年底还的,但是他失信了,打电话没人接,找不到人。去年去香港找到他住地,只有他老婆在家,于是让他老婆写了张借条,于2010年内还清,但是没有身份证号也没有家里地址,也没有盖手印,只签了名,这样的单据有法律效力吗?到现在
2008年8月,我一个福建朋友向我借了20万,约定2009年1月还清。逾期未还,我电话、短信追过,2009年11月短信里面他还答应年底还,以后就是拖,或者不接电话,至今没有联系,但住址能找到。请问我该如何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