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亲生前名下有两套住房:A住房为房改房约100平米,新房购房时全部房款由我出并由我装修(购房款约3万装修耗资约5万,此时为99年)装修好后父亲搬到新居住,小儿因家庭矛盾于2000年搬出另租房住;B住房为历史遗留父亲一直承租,小儿长期与其居住照顾他户口也在此房下、另一侄儿(我唯一妹妹小儿)户口也在其房下但不在一起居住,99年拆迁安置一套已由我妹承租(继承)居住70多平米新房;2、父亲生前留下3份遗嘱;(1)、99年父亲(此时80岁)亲书写:A房由我继承、B房由我妹继承;(2)、2001年打印并有多人作为证人签字(但证人现已死亡),父亲并未签字或也未按手印的遗嘱:A房我与我妹各50%;(3)、2009年,公证遗嘱:其本人遗产均按国家法律办理。——我意适当补赔后我继承A我妹继承B,但妹不同意。如何办?13888049926
承租关系的变更:父亲第一份遗嘱写下后(已明确我方继承A房、我妹方继承B房)我儿作为共同承租人放弃承租由我侄儿承租;
我的父亲之前住在一套公房中,拥有使用权。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位老伴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后来这套公房拆迁,拆迁的安置房是我父亲全额购买并且完全在我父亲的名下的。二老在结婚之前也有过书面协议,女方婚后仅拥有房屋居住权。那么我的继母拥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吗?该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是否一定要通过公证处公证?
我外婆有一间房管所的房子,面积18平米,以前是我外公外婆一起租的,后来我外公病逝了,距离现在我外公已经去世48年了。现在公房要拆迁,变成房改房。不足48平米免费补足48平米。现在问题是我外婆要把这间房子分给我大舅,我外婆有4个子女,现在其余子女想把属于我外公的那部分平分,请问其余3个子女有这个权利吗?
我家现在住房是以爷爷名字承租的公房(至今仍以爷爷的名字承租),爷爷于至少20年前去世。从爷爷去世前直到现在我和我父母三口人一直住在此房,另外爷爷奶奶生前常住长春(我们住的房子在北京)偶尔在北京这套居住,爷爷奶奶生前的户口在长春。奶奶至今也去世20年了。近日父亲的哥哥提出这房子有他一份,要求分割财产,他至
老人去世后,子女在老人原单位购买的房改房,是不是老人的遗产? 其他子女要求继承该怎么诉讼?是否先诉确认遗产之诉,再行分割之诉? 还是一案处理清?
1982年我的爷爷去世,当时我们全家(我父亲母亲,我和妹妹,还有奶奶居住在一起),1985年,我的奶奶认识了后老伴,因为我奶奶是著名艺术家,所以文化部分配给我奶奶高知楼中的一套两居室,后我奶奶和后老伴结婚并一直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并在经济上相互独立,在北京的生活开销主要是由我的奶奶负责,后老伴的工资卡长期存放
母亲与外祖母90年代末共同出资购买外祖母单位房改房一套,当时母亲户口与外祖母在一起,母亲的众兄弟姐妹也口头放弃这套房产,购买房改房时也是按母亲的工龄购买的,现该房房产证、土地证上均只有母亲一人姓名,请问母亲的其他兄弟姐妹对此套房产有无继承权利?谢谢!
15年前岳父岳母因旧居(无照房屋)拆迁而无房居住,4子女因无资金无法解决老人安置问题,女婿先是租房安置二位老人临时居住两年,之后又出全资购房一处安置岳父岳母和自己同住了13年,现二老已分别去世。因2000年办房产证时房产登记在岳母名下,现老人家有一子借机跳出来对女婿正在使用的该房产提起诉讼,主张继承分割,其
儿子打65岁父亲导致其父亲受伤住院,多次声称不再赡养父母亲,还要杀害父亲,而且多次恶骂父母,劝其不改,反而更加严重,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