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从政府规定上班途中受伤也算工伤后,给每个员工发了一件荧光服,要求我们每天穿荧光服进出厂门;如果没有穿荧光服的,比如出了交通事故就与公司无关,另外不穿荧光服进出厂门的算作违规,需做警告并扣工资。我一天出门的时候由于天热没穿,把荧光服拿在手上,他们就给我警告处分,请问我有什么办法申诉
我是某人力外包公司的派遣员工,合同和派遣公司签订。但是用工单位一直拖欠我工资,请问如果我要上诉或者仲裁的话是我亲自去起诉还是由我的合同方去起诉用工单位呢?他们老说这个应该是我自己去告拖欠我工资的公司,对吗?另外,我已经办理了病退,请问我和我的合同公司还有劳动关系吗? 我不是标准意义上的派遣,我的劳动
企业自行铁路线征占了我的承包地,我在承包地里搞的多种经营,镇里和村里天天做我工作,让我在很低的赔偿书上签字,还放话不同意就强拆,请问我该怎么办
今年4月15号签的合同,为期1年,也就是到2011年4月15号到期。我现在怀孕5个月了,公司知道后,现在老板独自做了份协议,逼我签字,说我产假3个月没有产假工资一切费用由社保负责,而且我的3个月产假不包括在以前那个一年合同内,要让我休完产假回来补给他3个月班,请问我该怎么办,协议我知道不能签,根本就是不合理也不合
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全责,伤者在治愈出院后要求肇事方赔偿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的另一笔钱。如保险公司赔3万(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伤者要4万,剩下的1万要肇事方承担,但没有什么依据。而且伤者要求双方达成协商后才肯去交警队调解,肇事方要求伤者起诉,伤者又不愿到法院起诉(伤者可能咨询过相
我与学校签定了三年合同,财政开资,一年一开,这三年学校没给我上过任何保险。今年七月二十日合同到期后,校方没有通知我们终止合同,经过期末,暑假近两个月时间直到九月一开学前两天学校还让我准时上班并且安排了备课任务,没想到九月二日校长口头通知我经过县委常委决定为减轻财政开资决定与我解除和同,所欠八个月工资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我家是在街道边开的店,开了30多年 现在要动迁就给2000补助,要门市一平方要添加2800 开始说给现在又不给了,说我家房证不是商品房证,要普通的楼一平方要添300,我父亲和母亲现在都有病,家里很困难还不给办低保,现在我家那就剩下两家了,动迁的也不来我家,说必须按他们的条件,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普通的房子还要添300,还
本来3000的助学金变成2000,菜价一涨再涨。国家规定助学金平均提高到3000,我们最高才2000,很可能是学校贪污了,怎么匿名举报,因为很怕举报后拿不到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