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妻协议离婚,房产归我所有,至今拖了两年多了,仍未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 不得已,今年3月8日我聘请了律师,起诉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3月14日,法官电话通知我到法院,由于当时我出差在外,且未接听到电话,我电话通知律师与法官联系。法官告知:因被告同意和解,要求我必须到法院进行调解。我的律师告诉法官他可以代我调解(我与律师签订了代理合同),可法官拒绝了,原话基本说是“你(律师)以为什么都能代理呀?”无奈,律师通知只有等我出差回来后进行和解。 5月初我回到住地,与法官进行了面谈,得知被告已于4月初去外地出差,且被告曾告诉法官4月底、6月初可以回来办理,最终又改到7月初。由于房产评估截止为6月底,我与法官商量能否尽早让被告回来,法官以原被告双方是平等的,无法强求其回来为由,拒绝了我。 我本以为简单的案件,如今却变成这样子了,好心的律师能否告诉我该怎么办? 备注: 1、法官说对我的印象很不好,与他言谈中感觉到,法官对我未接他的电话耿耿于怀。我当面向他承认了错误。. 2、法官曾想将调解书寄达给被告,再让被告签字寄回的方式解决,但法官又以这样可能不合法,和被告不回来无法执行调节的理由自行否决了。 3、法官告诉律师:他只要没有将我的案件拖过半年再,就没有错。
我的问题真的挺复杂,望律师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怎么争取我和孩子的权益?
我与丈夫2005年5月结婚,并在当天领证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了一套结婚前他付首付款5万8千的房子如遇离婚归我所有,贷款13万3,分五年付清,我们结婚后才交的契税,才开始还贷,还贷的钱为他的工资,购房合同及发票,贷款合同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有一1岁4个月的孩子,由于矛盾我搬出了该房回娘家住,他不履行父亲的
看到的朋友请一定帮我们转一下贴,帮助一下我们这些无助的受害者。 谢谢大家了! 本人于08年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上水径恒通工业城9栋购有一房。已付首期,因此房当时没法办理房产证。宗地号为G04501-2(9)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 房产有效期只有50的。是从1993.5.27-2043.5.26 地产商为:深圳市旭日东升房地产经纪有
我家住在半山腰,有人在我家旁边的低山腰下种了好多的树,现在的树都已经像参天大树了。随时有对我们造成伤害的可能,而且就在昨天,一棵大树断了,虽说没伤害到人,但对我们的一些问题也有严重的影响,我们想把那些树尽早砍掉,但他们不允许,这样,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的丈夫于2008年10月份出车祸死亡,后经协商老板先复了部分钱,留下写下协议把对方的院子抵押,2009年6月份有经法院判决:判肇事司机出6成,老板出4成,可肇事司机现住监狱无偿还能力.我们当时和老板写的那个协议现在有法律意义吗?可以那协议起诉吗 ?为这事把我孩子打的刚从医院出来,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找个好点的律师打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是6月30号,但公司并没和我续签合同,也没任何商议及通知,还让我继续工作... 我认为公司是想不签订合同之后,随时随地可以解聘我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只是现在因为我一直表现不错而暂时找不出理由解聘我而已。 像出现这样的状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谢谢律师们的指导!!!
当初大家都比较信任,所以股份转让协议写得很简单,并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现在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股金打给我,对方已经违约,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本人在某楼盘看好了某个铺面,与开发商签订了定金协议,其中有条为:(乙方在签认购协议书7个工作日内,到营销中心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款(含定金),乙方逾期七天尚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不再保留其认购商铺权利,且定金不退还。),在规定的期限内,后来由于我们要求把售楼员口头答应的内容
93年我母亲(已农转非)想回原村建房,买外婆两间旧屋的地皮重建,二舅以继承人的身份与我妈签定协议,卖价2500元。建起3层房屋。城镇户口回农村集体土地难批再加上当时条件拮据。因此当时未办土地证。房产证也因为这些原因,所以以外婆的名义登记。06年,外婆因病去世,未来及办理房产变更。09年城市建设改造。因开发商新
9年前母亲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家中共有兄妹六人,因父亲比母亲晚去世10个月,在期间兄妹轮流照顾父亲,家中大妹妹的生活条件不好,又因年轻时不听家人的话,早早偷走户口本结婚,父亲因此断绝了父女关系,哥兄想给大妹妹一个补过的机会,因其又没有房子,就让大妹妹入住父亲的房子,大妹妹入住后,强逼哥兄写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