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部队离休干部,66年住进部队干休所,86年去世(没有遗嘱),母亲作为遗属就一直住在干休所这栋房里。99年部队房屋改革,我母亲更改了户主名办理了在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大多数子女不知情)、没有土地证,03年母亲立遗嘱并经公证将这套住房给了老大。母亲今年去世,老大据此意欲独占.从因果关系上看应该有我父亲的份,正是由于我父亲的身份和应享受的待遇,我母亲才得到的这个房屋产权证,这不是我母亲个人创造的资产,怎么会没有我父亲的份呢?但也有人说我父亲在时对这房屋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所以不属于我父亲的遗产,这说法对吗?,请问其他子女还有对这栋住房的继承权吗?
我兄妹5人,父亲早年死亡,现有90岁老母 哥哥以“不赡养”为由将我们姐妹四人告上法庭,要求每月交赡养费200元! 事实是:父亲15年的癌症一直是女儿照顾,哥哥从未管过。02年父亲死后母亲一直是我们姐妹每月拿钱雇人照顾母亲,周末姐妹轮流回家照看。哥哥从未出钱,也未曾照顾。 家里的房产一直是父亲的名字,哥哥后来
老师:您好! 今向您请教父母逝世后的遗产继承问题。 我父亲是离休干部,母亲是家庭妇女,常年在河南生活,最近先后去世。生前未留遗言,我们姐弟仨,我是老大(姐姐),今年68岁,在兰州工作,已退休;还有两个弟弟,一个64岁,在银川工作,也已退休;一个47岁,买断职工,现经营家电维修。 我和大弟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已购公租房(在购买该公租房时,父亲早已去世,房款是我与母亲共同出资,且我出的整数,我母亲出的少些,因为孩子多,且只回家吃饭不交钱,因此母亲也没什么钱)。几十年来,一直是我自家,先后送走了父亲、母亲和奶奶(奶奶所有的后事都是我一个人处理的,包括最后将老人骨灰送回老家,母亲去世时,
儿子先于父母去世,一日,儿媳率二个孙子和孙媳来到公婆家,声称儿子的公积金,抚血金等要取回来必须要公婆签署放弃遗产声明,于是递给公婆4份放弃遗产的声明书,除放弃公积金,抚血金外,还有一份是放弃儿子所有遗产的声明,公婆本无要遗产的想法,二话没有说签署了这4份南声明书。但公婆的女儿认为儿媳这样做不妥,认为儿
我母亲去世了,父亲已经80高龄,有点糊涂。过去一直是母亲管家中财务,父亲从不过问。可母亲受姐姐引诱,将15万元的存款放在姐姐手中。现今,我们向姐姐要回钱。她与我嫂子沟通好想独吞。现在,我们想打官司把钱要回来,请问因父亲年纪已高,我当儿子的与父亲一起当原告去告姐姐和嫂子合适吗
父母离婚,儿子是判给父亲的,那母亲死后,房子是儿子一个人继承吗?母亲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母亲情况:有同居多年的男人,但没领证。) 我是上海的,不是香港的,选错了。
女儿中年因病去世,有现有商品房一套,及贷款中商品房一套,汽车一台,父母健在,请问她的父母应当如何分得遗产部分,还有她的一些社保医保和公积金部分是否也可以作为遗产分配,还有哪些可以父母应该分得的。
我的老爷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我的母亲,一个是我舅舅,老爷在单位里分的有一处房子,之后老爷过世留下了那处房产,那个时候是每个月都需要向单位交租金的,租金基本上是母亲交的,后来母亲问舅舅要不要那处房子,舅舅说不要,之后房产被我母亲交钱买下来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老爷在老家里也有一处房产是给舅舅了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