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7月16号在深圳布吉上水花园租了一房一厅,当时合同上面写的租期为6个月,从2010年7月16号到2010年12月16号。12月5号,本人由于想换租单房,看了下合同:发现合同上面的实际日期是到12月16号止,实际租期只有5个月,于是便给房东打电话问是不是到12月16号可以不租该房而换房,房东当时说按合同上面来办,可以退。1
各位律师好·我是做服装生意的·我想接一个门脸店开服装店·但是店主要收13万的转让费··我怎么才能避免不被骗子骗啊···转让费我接受·但是我要求房东需跟我签5年的合同··保证我的使用权·并且如我经营不当·也可以转让他人·要求如遇拆迁·政府征收地·需赔偿我10万元损失··还有什么可以保障我的利益呢?
我在一家养生馆上班,但由于家中有事,请了一个月假,之后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但合同未到期。我要求推押金,他们不给退,说我给他们造成损失。我和他们在合同上签的是培训费1000,上面写的是工作满一年后退还押金,期间离职,押金不返。但给我的收据上写的是服装押金1000,我想问一下这个钱是否能返 但是他们没有给我们培训
我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年付36万元,押金3万元,约定用途是作为办公使用,但由于其不能给我提供公司注册所要的住所证明,使我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现房子已租了两个月,其仍提供不了。为此我们达成了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可当时我没太认真看,便在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上签了字。回来后发现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上约定了这
我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年付36万元,押金3万元,约定用途是作为办公使用,但由于其不能给我提供公司注册所要的住所证明,使我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现房子已租了两个月,其仍提供不了。为此我们达成了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可当时我没太认真看,便在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上签了字。回来后发现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上约定了这样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私自转让与兄弟,请问是否合法?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香港新移民,1992年嫁香港人,与丈夫婚后十八年余,96年在深圳南山白石洲共建宅基地房一层,另登记其名下房产一栋,2010年4月丈夫提出离婚,其后才发现丈夫名下的房产全部易名,请问该找哪个部门核实申诉,怎样保护我自己合法的权益?
商铺转让合同约定: 1、 转让费10万 2、 顶转方超过1个月未交付租金,转让方可收回商铺(但未对违约金及转让费是否应该退回作出约定) 现在顶转方违约,已超过1个月未交付租金。 请问: 转让方收回商铺解除转让合同的话,是否要退还转让费10万。 对方起诉到法院要解除转让合同,收回10万转让费,结果我方胜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