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 我出了一宗交通事故, 跟非机动车相撞 ,一个月过去,现在伤者还在医院没醒过来, 前几交警出具一份就针对这起事故的事故报告, 这起事故成因仍无法查清 这个伤者是乘坐自行车的, 骑车的没大碍,他现在已经上班 这种情况最后赔付的时候 会是我们全都赔付吗? 在法律上这 个 骑车人的是否也要承担这个伤者的赔付 当时他没有推着车过斑马线 而且还载一成年人过马路
在外打工的表妹刚刚回到农村,就和同学去饭店聚会,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乡间路不平,男朋友骑摩托车托着她与前方左右摇晃的三轮车追尾,她腿部受伤住院,三轮车主与男朋友无事,三轮车主与男朋友均无牌无照。请问这种事需要报案吗?谁来承担住院费问题,及责任的划分?
我的车辆被追尾后,交警到了现场,并出具了责任鉴定书,我是无过错方,并且双方已在鉴定书上签字了。现在车辆已修复,费用我也先交清了,但是过错方的电话无人接听,查询鉴定书上的身份证号码居然是假的,请问现在该怎么才能找出过错方,索取赔偿?急需解答,谢谢!
我95年3月生,我同学94年10月生,上周我们一同骑她的摩托车(我开)撞伤了一个横穿马路的阿姨,造成阿姨头皮搓裂伤,我同学右眼眉一条裂伤,我自己锁骨裂伤. 请问:一.我们与阿姨的责任怎样划分,二.我与同学的责任怎样划分. 谢谢!
我95年3月生,我同学94年10月生,上周我们一同骑她的摩托车(我开)撞伤了一个横穿马路的阿姨,造成阿姨头皮搓裂伤,我同学右眼眉一条裂伤,我自己锁骨裂伤. 请问:一.我们与阿姨的责任怎样划分,二.我与同学的责任怎样划分. 谢谢!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