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父母离异,跟父亲生活,由父亲一人抚养;母亲加入外籍且在国外组成家庭。若母亲回国,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丈夫弟兄两个,都是公公婆婆抚养大,并操办的婚事。 老公属于超生。当时公公婆婆为了多要一个孩子又不挨罚,把大哥的户口落在了一辈子没有结婚的二爷名下,到现在也没有改过来。 二爷生病及去世都是公公婆婆花钱和操办的,大哥只是以儿子的名义为二爷送的终,那时丈夫还很小。二爷生病时大哥已开始工作,但还没有
我曾在香港电视上听到这样的事,香港的法律规定香港人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直到18岁,否则违法。但没有规定规定一定要赡养父母,如果没有赡养父母也不算违法。是这样吗?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女儿经济条件比儿子好很多,女儿有住房两套而且是人民教师却推卸赡养责任,父母几年都去不到一次,在这五年之间每年只给父母赡养费一千元,小儿子农民在外打工租房承担一家人的责任,而且赡养父母多年,给生活造成很大压力。
是否父母生了小孩就不管他们怎样我都要赡养???我的父亲以前曾经很风光,生意做的很大,后来因为回家赌博输掉了所有的钱,每天抽烟喝酒,借身体不好什么事也不做,还是继续打牌,没钱了就回家吵,不给就天天吵,然后到外面去找亲戚喝酒,喝酒就经常闹事情,有好几次还赔了很多钱,现在因为自己的家境俄很糟糕,所有的积蓄都拿来盖房子了,
我自小被养父母收养,前不久养父母双双去世。现在生身父母要来认我,从出生他们即未尽抚养义务。经了解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对生身父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