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去年协议离婚,房子属于儿子,儿子未满十八岁,监护人为我。我给丈夫十万元,分五年付清。丈夫从离婚即日起搬离家门,我已经付了四万元他了。现在他没钱了,自己跑到我家里来,要我一次性分清。说写保证书,钱付清了再不来。这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急,盼解答,谢谢!
我曾十分不情愿的情况下写了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描述:在 年 月 之前向某人(亲戚)支付住院治疗费用五万元整【但我并没有和那位亲戚并无债务纠纷,(也没有任何字据证实我和那亲戚有债务上的纠纷)并且保证书是用电脑打印的,给那亲戚5万块钱只是同情对方,不得已才写的保证书】,并且我也签字了(但没有盖手印也没有填
我弟有外遇,弟媳逼他写了一份保证书,即:如以后现有婚外恋,必须放弃财产,净身出户。这如离婚,这份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老公为保证不再次出现家庭暴力,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动手打我,在打就把名下所有的房产和车和儿子的抚养权交到我的名下
请问这保证书有法律效应吗?写的是保证以后不做伤害对方及家人的事
请问这保证书有法律效应吗?写的是保证以后不做伤害对方及家人的事,否则后果自负
请问没有通过公证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个朋友被别人叫写了一个保持通信畅通的保证书,结果也叫我在上面签字,我会有什么后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