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是老公公的名,不过只有我和前夫还有孩子的户口在那个动迁的房子那,房屋也是我买的,不过没证据。我和前夫是两个户口本。我是单独的户口本,我能在要一处房吗
这是春华镇政府给我的答复:"官塘村于家坪组的集体山林到现在并未征收或征用,该组村民更无任何待遇和分配。在召开户主大会与会户主一致认为:胡小燕同志将户口迁回原地时,户主不知情未签字同意,只是组长的同意盖章,如果遇到国家或任何征收的情况,胡小燕同志不享受任何待遇''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作为政府机
夫妻俩结婚好多年了,房子什么都是结婚后一起奋斗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说,女的只能分3分一,因为男方说还有的3分一要非父母,请问这公平吗?盖房子的地以前是男方家里的地,房子是一起奋斗出来的. 两个孩子也都成人了,可以都跟一个人吗,还是要一个跟着一个
离婚单立户后,村里以村民自治法说我只是寄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是否合法?
我和前夫离婚后在他们那里单立户出来,原来一直有户口和土地,但是现在队里土地被占分补偿金时,队里却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说我只是空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的权益不能得到补偿金,成了一个只有空户口没有土地的黑人,是否这一说法合法?我能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有其他方法涛哥公道吗?
四七年参军入党五五年正排分配包头工厂后组织动员志愿于六三年回乡务农可享留老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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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嫁到程村,2004年离婚,这十年和村民一样待遇。自离婚后我和我儿子就什么待遇也没有,一晃就是六年,现在更严重是影响了我儿子的婚姻,介绍的姑娘都愿意,但一知到我们没待遇,就说我们是黑户,将来有小孩也是黑户,所以,对象吹了一个又一个,我很苦恼。难道离婚能给我们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吗?连我们想做个基本人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