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丰达公司法人,刘勇 我前不久帮朋友借款30万元当时定月息5分,当时没定还款时间只是每月结利息,由于朋友那边生意订单太多,资金用量太大,没有及时还息,所以法院突然冻结了我公司和我本人的账户,结果造成公司无钱购入原材料,导致出口合同违约及其赔偿金86万余元。公司现在寸步难行,面临倒闭之险。请问我该怎么办啊?下面有几点注释(1)借给我钱的是本县外经贸局的局长 (2)法院的执行者是他的兄弟们 (3)起诉我的人不是借给我钱的人,我不认识。(4)当时是5分息也就是高利贷,法院支持吗?
这里面有个程序是如果该公司的帐户能被冻结,那该公司的所有一切都将会被拍卖? 已进入执行程序.
缴税账户是可以冻结的,但是这会影响被执行人缴税,后期可能会产生许多其它的法律问题,一般不冻结.出现上面的情况后,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从公司的土地和房产还有其它实物入手. 问:是与不是,请你指正和补充.
我的一人朋友因欠别人的赌债,写了一张欠条给放高利代的人,欠条上的是今欠某某人多少钱,欠款人和时间。现在放高利代的人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在冻结我朋友的工资账户后也没有通知,现在请问法院在冻结个人账户后是否应该通知当事人
您好!我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我们现在有另外一笔货款没有收回,我公司是否可以另开账户收款,是否可以在法院查封此账户前,动用此账户?谢谢回答!
我一个朋友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因为最后散伙时利益分配觉得有问题打官司,最后判决下来后钱拨还给了他,也就是到了他的个人账户,公司账户也注销了,但是最近他却说银行告知他因为对另一合作方的什么保护,要冻结他的个人账户上的拨回资金,我想问有这种可能吗?在法律程序上怎么解释?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目前该公司遭遇纠纷,法院将我的个人银行账户冻结了,本人并非公司法人,请问法院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我为一独资个体商户,我现与一家运营管理公司(感觉是皮包公司)租用了一个地铁商铺,该商铺经营3个多月后由于地铁运营变化几乎没有客源,导致我无法经营,我与该管理公司交涉,其一不让自己找其他租户接手,二给二万委托招商费也不能给出具体退出日期,我本身又已无力承受该公司指定的铺租,只好抗租经营!据我所知该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