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完农活回家的路上,被别人故意用车撞倒。该人和车都摔倒收伤,我被撞后当时一看是和我有矛盾的张某,就破口大骂我走路没长眼当他的路,我起来后忙还骂了两句。后来见其兄弟来,我就忙离开了。事后一个月后派出所人传我去问话,叫我给张赔医疗费,唯一证人兄弟作证。我认为冤。我不出,就对我作出行政处罚300元。我不服
事由法院为原告委托做的伤残评定有"问题"。之前公安部门为其做过三次伤情评定都是好的(二次市级,一次省级),我被告申请重做,主审法官说:“我法院申请做的再推翻掉不是自己打自己吗?判下来之后你可上诉要求重做,但能不能重做不一定。”我心灰意冷,想直接去上访......请问您们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请帮帮我吧!谢
我是锦州市的小市民,靠打工微薄的收入维持生计。08年7月5号在工作中摔伤至八级伤残,右胳膊不能正常工作,还时常伴有呼吸困难,现在靠低保勉强度日。虽多次找到打工单位讨要医药费,老板没给一分钱。医疗费用都是我弟弟妹妹给垫付的,无奈之下于08年12月25日起诉到法院,不知道什么原因判据书就是下不来,最后,在人大代表
修公路拆迁补偿不公平,当地政府解决不公,可以到北京信访吗?第一次去就被政府派特警押回来并拘留20小时,并强行写下保证书签字,我们怎么办啊?请答复我们,谢谢
1月17日因母亲去世,政府冷淡处理,刑警录口供不完整记录,于19日到乡政府门前聚众上访,当日公安局已排50多防暴警察,后群众自动撤离。4月10日,公安局以我们违反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我们处以5-10拘留。请问公安局如此处理是否有法可依,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
我在美驰华阳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干满10年了。我是2000年1月5日签的合同,期间一直都在续签合同。一直到2009年12月4日接到厂里发的通知说是不和我续签了,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厂里说是只给我发2个月的平均工资(20008年1月1号---2010年1月5号)我不知道厂里这样说对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美驰华阳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干满10年了。我是2000年1月5日签的合同,期间一直都在续签合同。一直到2009年12月4日接到厂里发的通知说是不和我续签了,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厂里说是只给我发2个月的平均工资(20008年1月1号---2010年1月5号)我不知道厂里这样说对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