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麻烦各位给予解答。谢谢! 事情原由:债务纠纷。 人物:A,A媳妇,B,我(共四人) 事情详细情况:08年5月,A从我这里借走30000RMB,写有借条。 15天后A来我家告诉我30000RMB他又借给B了,希望我以后找B要钱。我不同意。 A说这钱他作担保,以后这钱还找他要,碍于朋友面子借条重新写了一个借 条, 借款人有两个:A姓名,B姓名。(A姓名有A媳妇代笔,当时A也在场,当时在场人员还有B,B媳妇,我 一共五人)。 现在:B入狱, 我找A要钱,A说这钱是B借的。让我找B要。 我现在打算需求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请问律师 1、单凭借条上的借款人签名我打官司能赢吗? 2、如果B无偿还能力,我这官司能赢得话 能挽回多少的损失? 3、A媳妇代A签字 这个是否有风险? 如果A媳妇一口咬定 她代他老公签字,她老公不知情,A这种行为怎么追究? 希望各位律师给予帮助!不胜感激!!!
您好: 我在某单位工作,前年买房时领导送给了我1W元买车的钱,但领的时候走的公司的支出凭单,项目是借款。去年年底领工资的时候走的也是公司支出凭单,项目是借款5000。今年年初的时候我觉得这样老是借款名目不好,就找领导(法人),他给我手写了一张说明,内容是我在公司的借款都有他个人承担,与我无关。之后我又
一女性与一工厂老板以夫妻名义同居十三年,参与日常工厂事务,并以公司采购原料为由,向员工借款十万,有有效借条,但只是她本人签字。多次索要无果,近日故意玩起失踪,工厂老板不承认此借款,说与他无关,也拒绝提供关于债务人的任何信息。日前,已在当地法院立案,但却无法找到被告人,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原告方申请财产
本来我家有两壕地基,由于我村发展, 马路扩宽(以前有四米)。我家跟村里开发那组(简称A组)及镇国土局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我家保留一壕地,另一壕地用作地马路(由以前4米变成8米),由A组补偿我家两壕地。但协议书没有马上签写,他们说等一段时间把地铲平了再写,毕竟有相关人员在一起协议的,我家人都相信他们。然而
律师您好!我遇到了一件很烦恼的事,真心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向亲戚(妻子的亲姐姐)购买了一套自住房,当时双方谈好的价格是19万6千元整,并且已经支付了10万元(有收条)。由于是亲戚的缘故,所以当时除了一份收条以外什么协议都没有。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该房的产权证被亲戚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去
就是一个人借了我3W块钱, 拿他的车压在我这,现在他不想还这钱了,我怎么做才能把这车过户给我,或怎么做才能让法院把车或钱给我,车的产权是他的。
你好,我是大连长生岛集团,我们与深圳的一家包装公司签定了一笔加工合同,结果深圳公司的老板携款逃跑了,该公司已经没有什么资产了,但现在已经欠他们公司的工人工资四个月了,在外欠我们这样的公司很多订金,我们去深圳报案,告诉我们是经济纠纷,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去举证起诉呢,都需要什么程序,需要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