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来自厦门海沧东屿村的,我姓柯。事情是这样的:96年的时候我父母花了7000元向村委会购买一块村里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地,并花600元费用要做土地使用权证,当时政府也派人下来为村民做土地使用权证,结果是跟我家同期向村委会购买土地的大部分村民都有得到国土资源批复的土地使用权证,而我家购买的那块土地和一部分人都没有得到批复的土地使用权证,当时我父母向村委会去讨个说法:村委会解释说是当时负责做那土地使用权证的国土资源相关人员为了金钱利益把一些土地使用权证给贪污没了,当时人被抓了没办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村政府太腐败了也不负责此事。当时因为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不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身为他们子女的我,现在我想向您咨询下:现在15年过去了,我家那块向村里合法购买的土地,现在是否我家还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公平权益呢,如果有的话那我应该如何去维护我家的那块土地使用权证呢?还有现在我家仅保留着当时向村政府购买土地和做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发票,盖章单位是:村委会,发票监制是:区农业局。请您帮忙给个的建议!谢谢您,感激不尽!
2010年,我们生产队有荒地,含沙量比较丰富。现有人想转让这片地卖沙,转让15年 。队长和乡镇府办理,这些钱按现有户口人头分给大家。请问这过程是否合法。包括这样的使用权转让和后期的资金分配。价格是否有问题等。
2010年,我生产队有大片闲置土地,含沙量丰富。现有镇镇府和生产队长牵头想让我们转让这片地,给转让者开采河砂。转让费由队长按现有户口人头分给大家。请问这过程是否合法。包括这样的使用权转让和后期的资金分配。价格是否有问题等。
经村委会口头审批后,我家在该地建了一个合法加工厂,10年间未能去办理使用权证,因为村里的村委不批给我们这些老百姓.我们菊江村百姓一直为这件事愤愤不平,终于在去年村委会收了我们的地并高价批给别人,经查实,那些别人也未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向镇和市里的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一一被驳回,村里都说是官官勾结.我想请问我门村能还
我们家的老宅基地现在因为政府搞开发房地产,需要拆迁。但是由于赔偿款实在太低,连我们装修的钱都不够,而且我们有所谓的红本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我们可以不拆么
今年我买了一块土地 土地性质集体所有 向村村委会交了一万两千元 村委会就给我开了一张土地使用费的收据 当时有乡村两级部门 的干部在场经过他们同意 我可以在上面建房吗?以后会有麻烦吗?听说这块地上面是批了的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我们家是农村,现有一块自留宅基地(已建房并居住30年),这块地是30年前由我父亲用另外一块地和我二伯父互相交换来的,现在这块自留宅基地使用权归谁?他人是否有权利实质性地占有这块地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我二伯父是否有权利将这块地转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