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个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 1965年,房主出典把房屋典当给承典人甲,承典人甲于1968年把该房屋转典给第二承典人乙,1973年典期满后第一承典人甲收回房屋后又转典给第三承典人丙,此次没有立新典约,因怕空口无凭,所以把1968年与第二承典人乙所立旧约交于第三承典人丙,而后一直由第三承典人丙住到现在,因房屋现要拆迁,第一承典人甲,第三承典人丙均争此房屋产权,请问该房屋产权应为何人所有?(甲手中的证据为1965年与房主所订典约,丙手中的证据是1968年甲与乙所订的典约)
我与前夫2009年5月19日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产归女方,由于是按揭的一直没过户,且协议书也没有公证,就房产归属问题是否会产生争议?
父母双方约定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协定夫妻共同房屋归我所有,但当时房产证正在申办中,我估计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离婚已有两年时间了,请问这个房产现在归属谁?我是否能够根据他们离婚协议书来索要属于我的房产,另外这种情况可以用何种方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他们离婚时我已成年,并且接受了这份协议。
十几年前买的一农房,现在要开发了,原房主的哥哥又来要房子,说是他的一半没有卖,可实情是他的一半原是卖给了他弟的,他弟就一起卖给了我们,还有房屋周围的地坝及地,当时也是说赠送给我们,现在他们也要要回去,他们的房产证也已已转给我们的,且当时的中间人又已经死了,这种情况咋办?
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
男方全款出资购房(有独立出资购房的刷卡单),但购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分手了,女方一直不肯去房产局取消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应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打官司,女方说她在合同上有共有人身份,会不会分到部分房产?
事情约于2005年2月,母亲托长子在昆山购置一套二手房(77平米)位于玉山镇,房款由父母出资,因父母在农村长时间居住,不了解昆山购房流程。委托其长子购房并以长子名义办理房产证(母亲当时第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中),事情经过由其当事人母亲及长子,还有一位同村人为证,仅此三人知情,并书面写了一份协议书,说明事实经过
求助:我们在04年结婚,05年生育一男孩子,现已6周岁。双方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生活琐事打闹争吵,不能和睦相处。在07年男方离家出走两三年,其未尽到抚养义务及责任。一直都是女方及外祖父母在照顾小孩子,由于时间分开过长,女方亲戚出面处理此事,男方当时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不离婚。我当时考虑为了给孩子完整的家,不顾
婚后买的房子,也是按揭。但事出有因,房产证上没有写女方的名字,不知道万一离婚的话,房子的所有权是如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