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于82年结婚,87年6月离婚,87年12月又住在一起至今,没有办复婚手续,88年10月生一儿子,2000年我们共同买了房产,产权在他名下,现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吗?能分得财产吗?
我与现在的丈夫在2002年经人介绍以夫妻的名义在一块共同生活到现在,南方一直不愿意领证,至今有一女,七岁,他在我们认识之前就有一个儿子,现年18岁,我现在想离婚,因为他的工资他一直管理,家里所有事也是他做主,我没有一点自主权,,我想离婚,不知该走什么途径,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我与老公1990年同居,1991年7月生下一儿子,1993一同去民证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前几年因为结婚证弄丢了,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的时候总要去档案局调出档案并开具证明,才能办理。为了能方便使用结婚证,所以去民证局补办,但是查底案的时候,他在我们登记日之前有与她人的登记记录。20年来我们是一直以家庭的形式共同生活在一起
感情破裂,但他坚决不离婚,婚后有一儿子己4岁,双方生活习惯,文化差异等原因,以于他无合好可能,且现己分居近两年,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子的?可以不可强制离婚?
事实婚姻双方去年协议离婚(内容是:儿子由男方抚养并支付女方三万元,现还没给,女方要房子),男方很快和第三方结婚,但现在男方有病想重改协议(条件就是把协议内容反过来),不是就不抚养儿子啦。协议有效吗?他不抚养儿子怎么办,男方天天缠着女方闹。 无效的话,那他也和第三方结婚算什么?
您好,我和他是09年结婚的,是按农村习俗办的,我们没有结婚证,婚后才发现性格不合,给了我家彩礼1万元,还有茶礼钱几千元,我家也买了东西做嫁妆了,现在我想走,不在他家了,现在要我赔他家2万元钱,要不然不给走。我该怎么办?
我姐1985年与一男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当时因为两人都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所以办不到结婚证。之后也一直没有补办结婚。他们先后于1987、1989年生育一男一女。现在两人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六年。请问:我姐要不要起诉离婚?我姐若与别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在有个精神分裂的女方因殴打男方或者是没有家庭暴力的事实依据而起诉家庭暴力而离婚的,该如何定性和判决!谢谢!
没有任何离婚的事实依据而起诉离婚的,但我们双方已经承认离婚的,男女方又单方面提起诉讼离婚的该如何判决
在有个精神分裂的女方因殴打男方或者是没有家庭暴力的事实依据而起诉家庭暴力而离婚的,该如何定性和判决!谢! 另外,婚姻法 第一章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无效。 第二章 第十条 第三款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