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5点半。总的工作时间是7个半小时。但公司要求每个员工星期六上午必须上班,工作时间为9点到12点。不算加班,公司解释是星期一到星期五少工作了半小时。就是星期六工作出规定小时,总的时间还少半小时。请问律师星期六不算加班符合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
我看了我的合同上注明的: 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 休息时间:每周至少1天 我一直就是白天上班,签合同之前也是这样,刚刚毕业也不知道这个猫腻。从签合同到现在,已经工作满1年了。 而现在,公司要求我上晚班,22点后下班。公司没有宿舍,公司到我家晚上9点就没车了。这种客观原因,导致我不能继续我的工作。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是一名公交保修工,单位让我连上24小时再休48小时,如此循环,没有节假日,这样如果每月按30天,工作日为22天,每天工作8小时算,上正常班的每月工作为176小时,我每月工作240小时,每月将超时工作64小时,这些时间应不应该算加班?如何算工资呢?
我是物流公司门禁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度,即白班夜班休息一天,白班11个小时,夜班13个小时,每月给我们5天的假期,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20分钟以内的吃饭时间后就要上岗,单位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只有夜班费没晚10元。单位的做法合法嘛?
你们好 我是一位酒店跑菜员工。 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1点,下午4点-8点。近日酒店以吃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为由,上午下班时间为1点半,晚上下班时间为8点半,酒店同事都很气愤,但不知道酒店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不知道能否保护我们的利益。希望法律专家能帮助我们解释一下,非常感谢! 还有我们酒店加班时不算加
我在汽车客运站工作,站上把我派往离站20多公里的分站工作,工作时间是这样安排的,职工分两个班工作,每个班2人,共计4人。每天的下午18点交接班,一个班上班一直到第2天下午18点交班。一个班下班回总站交票款,总站给上下班车费8元。在分站,晚上没有车的时侯可以休息几小时,但不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分站的物品丢失要陪
我是一家公司的的电工,周一到周日都是八小时,每月休息一天半。月工资加津贴才2000元没有社保。请问我是否可以找公司要回我的加班费以及社保。
我是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工作,上班从8:30-22:30(有时到23:30),每月休息1-2天,忙时,一天也没得休,固定工资2000元,没有任何加班费。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这个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吗?劳动部门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我朋友是一名教师,他们学校每天在放学以后组织教师加班开会、学习,这是否是侵占教师的休息时间,是否合法? 学校安排教师轮流夜间在学校值班,并且没有任何报酬。学校夜间值班是不是教师应尽的义务,如果发生了失盗等问题,教师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在安徽合肥一家国企上班 ,总厂在浙江,分公司在合肥,我07年6月开始上班的,怎么没有年假呢,浙江来来合肥上班的就有年假,我是合肥招的就没有年假吗?劳动合同签的标准工作时间但我上班却是每周单休,一周上六天班,有时偶尔还要加班,加班有不给加班费,又一次叫加班我没加还罚了我50元啊,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可以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