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十几年前以村委会约定口头合同年年缴承包款。现任村委会不承认口头合同。通过诉讼收回承包地。现法院还没有判决,如农民败诉,法院会不会执法强拆农用耕地上农业生产设施,用于蔬菜生产的温室大棚以及田内生产的黄瓜、西红柿、葡萄、蜜桃、以及叶菜。当做逆产分文不给补偿。
村委会收地问题起因,因本地区即将拆迁国家已决定收购这片土地,村民代表已签字同意征地。在这种情况下村支书想要这片土地,个人先行征用进行违法建设。骗取拆迁补偿款。给种田人施压,赶走种田人。一、每亩地承包款涨至3000元能种交3000,不能种交地。
请问:我今年2月份同他人租用了土地建了厂房,合同期限为十年,可合同条约里面没有注明违约赔尝!现在出租方出尔反尔,同我说只能给我5年时间!请问这种情况,出租方到时违约,我能要求赔尝吗?
大约在2000年租赁了农民的土地做了蔬菜农场,因我们是外企当时是和当地的镇政府代表村里的村长和农民们一起签的合同,租赁期限是五十年。但是现在才过了十年,村里的农民经常过来想要回土地,并且还经常过来闹事。这样的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问题?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村里村委会与个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当时签订的期限是30年,7亩地,承包费只有14万。合同内容只标明是林地,地上附着物成才的树木没有提到,签订的费用非常低。而且当时签订合同规定钱款一次性付清,现今合同已签订6年多,还签2万合同款没有付。签订合同的个人一方私自将地上附着物树木卖掉100多万。我想咨询三个问题:1.承
村委和村民能否签订无限期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如果签订了,是否有效?行政执法部门能否采纳?法律条文是什么?
我租了块地,种的花木,合同到2027年到期,可是现在农户又把该地租给了别人,现在我该怎么做? 因为该土地在许昌东城区,快被开发了。有官方人员看过图子找的涉黑人员给农户又签了协议,真正的幕后想要土地的是那个政府官员。现在我最好怎么做?
我租了块地,种的花木,合同从2002年至2027年到期,可是现在农户又把该地租给了别人,现在我该怎么做? 因为该土地在许昌东城区,快被开发了。有官方人员看过图子找的涉黑人员给农户又签了协议,真正的幕后想要土地的是那个政府官员。现在我最好怎么做?
我于2003年从村委会租赁一块地方(长约38.5米,宽约7米),今年准备用来盖一个小型车间,没想到赵某出来干涉说这块地方是他的,同时赵某有村委会2004年签订的合同(签名不全,只有两个人的签字)。但是我也有村委会签订的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村委会是不是属于诈骗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