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遇到了一件很烦恼的事,真心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向亲戚(妻子的亲姐姐)购买了一套自住房,当时双方谈好的价格是19万6千元整,并且已经支付了10万元(有收条)。由于是亲戚的缘故,所以当时除了一份收条以外什么协议都没有。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该房的产权证被亲戚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去买新房子,当时亲戚只是口头上承诺等他们交房给我们,并且我们付清余款后就马上过户给我们。可是亲戚买的新房子发生了一些意外,一直拖到2011年4月才拿到钥匙并且最近正在装修。问题来了:时隔两年房价涨了,亲戚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们知道他们已经在装修新房子的消息后,就马上凑齐了余款交付给他们(有收条),当要求他们签合同并且过户的时候,他们说该房子的贷款还没赔完,还差10几万,我们非要过户的话就借钱给他们还贷款,否则只有慢慢,并扬言十几年后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虽然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他们签了合同,但是合同上应该注明的房产证号没有填,亲戚推诿说房产证在银行抵押,也没复印件,他们不知道房产证号。知道他们还没还清贷款后,合同上也没要求他们什么时候过户给我们。最后我们一再妥协,既然拿不到房产证,那就去公证一下也行。但是我们的合理要求被他们毫无理由的拒绝了。现在我面临的困境就是:房子由于各方面的压力他们并没有说不给我们,可是当我们之前提出的过户以及最后只是要求他们公证的时候,他们却不尽义务。我该怎么办?我总不能花尽所有积蓄住进一套豪无保障的房子,如果不要房子的话我的损失更大,时隔两年房价突飞猛涨,我不仅丧失了很多买房的机会,而且就算他们还我钱的话我也不可能再买得起同样的房子。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帮我?法律会给我公道吗??!!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书,买方给了卖方定金,(当时约定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是按定金的同样给对方,)当时卖方只有一人到场,卖方代替老婆签字按印,(当时卖方说夫妻都同意)卖方出示了结婚证与夫妻身份证原件,(现在证都在我这里)产权证上只有卖方一人,现在卖方老婆提出不同意,如果交易不成功可否算卖方违约,,这样的约
我是一个农村人现龄24岁,97年父母离婚,法院将我判给我爸,我姐判给我妈,农村瓦房一栋判给我爸妈各两间,就在03年的时候我爸在我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了一个外村人,当时卖的时候就在本村大队签了一份买卖房屋协议书,其他什么也没办!后来我们知道了,怕给我爸带来麻烦,也没有怎么着,那毕竟是我爸爸啊!现在我
我想买邻居宫家的一个两间半的老式住宅。宫也愿意卖给我,但宫的对面屋邻居蔡百般阻挠说他有优先购买权,(因为那是一个5间老房其中中间的一间各自一半)我想知道他有这个权利吗?村委会就以这个借口不给签字。还有我与宫之间签订的合同没有村委会的签字跟盖章属于有效合同吗?谢谢了 宫的那个房子没房照但已经在那居住10年
10多年前我家将房屋卖给了同村的杨某,当时写了协议但是没有村委会的签字和盖章,这10多年杨某可以过户但是一直没有过,房产登记还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拆迁还要父亲签字才能生效,由于双方没有协商好,杨某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们一直没有要回房子的意思,请问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吗?
我的房子是农村住房,我准备在外买房子,同时将我农村房子卖掉,农村房子本来就便宜,当时我村里有两家要买,一家给我们12000,可是另一家给我们12500,我们选择了12500的,我们没有签合同,他交了4000多元押金,搬进去住了一年之后说不买了,叫我退钱,如果当初不是他不另外一家多出500的话,我们就卖了另一家,请问我该退
我房是镇上的二手房,去年买的,镇上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买的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我想问,当时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房屋尾款在拿到合同后在交付,期限是一年,在明年2月就到期了,我要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尾款,房屋同时也属我了,谢谢您,麻烦你解答一下,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
我在9月9日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11月25日左右房产证已办下来,但是银行贷款未发放给卖家。我在未做物业等其它交接手续和未经原房东同意下私自进入房子进行装修,装修了一天之后原房东知道后勒令我停止装修,我于是停止了装修。12月1日银行贷款发放给原房东之后,12月2日进行物业等其它手续交接的时候,由于水表度数过多原
奶奶去世一年后,爷爷把他占全部份额的房改房卖给我,已过户一年,爷爷也去世了,现在叔叔以继承奶奶房产的名义,说他没同意,要求法院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他会胜诉吗?
我在今年8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由于买方新房还未装修好,相约今年12月新房装修好后,把旧房交给我,我已经付了90%的房款,但目前房屋还未过户!现在卖方想毁约不交房子,我该怎么办,当初签的购房合同有漏洞,被卖方钻了空子,方便留下qq号码在上面细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