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一建筑工地工作,不慎从九楼电梯口坠下,现已植物人。已认定为工伤,能否对用工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吗?
2014年2月单位因生产需要临时招入几名临时工.其中一人被分配我班组由于临时工本人原因给我打电话请2天假.我同意了但是第3天他没来没有告诉我.第4天还没来也没告知我.我把情况反映到人事科.人事科把他开除了.第5天他来上班被告知被开除找我让我去找人事科求情.我没有这个能力他就记恨上了我.给我打了3个多月的骚扰电话.并且
2014年2月单位因生产需要临时招入几名临时工.其中一人被分配我班组由于临时工本人原因给我打电话请2天假.我同意了但是第3天他没来没有告诉我.第4天还没来也没告知我.我把情况反映到人事科.人事科把他开除了.第5天他来上班被告知被开除找我让我去找人事科求情.我没有这个能力他就记恨上了我.给我打了3个多月的骚扰电话.并且
我爸在私人企业烧锅炉·因锅炉爆炸导致全身多面积烫伤·老板只给交了住院费·之后也没有给与赔偿·还推脱责任·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
工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
工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该如何理解?
公司是原告,我是被告,公司不服仲裁的判决,上诉一审,公司以我得到人身损害赔偿为由,不可以再索赔工伤。说我违背了“一事不能陪”原则,剥夺了原告的追偿权。请问法律上有“一事不能再陪”原则吗,我该在哪方面论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