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我借给别人10万元钱,当时写了两张借条,一张借条是今年5月1号钱归还给我(金额是2万),另一张借条是今年6月30号之前归还给我(金额是8万),现在2万元钱的那张借条的钱还没归还给我,归还的时间已到,现在借款人也都联系不上,不过借条上有担保人的签字,像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去法院要求法院开具支付令,要求归还借款?
我朋友借给别人壹拾万元,借款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约定还款日期为2009年5月10日,我做了担保!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归还,请问过了法律追诉时效没有?
1、我和老公买房向我父母借款5万用于买房,因为是自己家人吗所以没打欠条,但是现在我老公已经还了2万元剩下的3万元钱还没有还,我老公一直在托,这种情况我父母能起诉吗?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个钱怎么办?2、我能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我与丈夫05年结婚,08年购买的二手房,(房款10万元)房款当时都是我借的娘家人的,还有我自己的1万元存款,现在已经还得剩5万了,期间老公的工资还了一部分。房产证上是以前房主的名字,买房时只签了一个书面协议,协议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当时我借款的时候没有借据,如果我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判,借款如何分担。 我下岗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姐姐在2006年向父母借款买了个门市房,户主是我姐姐。现在2011年门市房市值涨价了,如果卖房后,父母想按借款所占的比例得到相应的价款可以吗?
2010年1月借款3万余元,借款有写每月计息为1%。现在借款人卷款逃走。目前知道的已有外债300多万。但是借款人有一块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建房土地。现在借方人都在争这块地。请问我要走怎么的途径,具体要哪些程序。
早些年前有个山西人到我们县(陕西白河)做生意,后来和我关系要好,在他资金困难的时候我帮他贷了30000元贷款。后来他生意赔了,离开了我们县,中途好几年没有联系,没有交付利息。2010年6月经多方打听,好不容易找打他,他没钱还,只好重新让他打了借据,摁了手指印,约好2010年12月30日之前还清本利,但到期后多次催要无
本人因购房需要,要向公司借款5万元,款已经借到,但现公司规定,要我们拿购房发票当借款抵押,还完所借5万再把发票还给我们,而我们买的房子要今年12月才可以交楼,如果把发票给了公司,交楼时又要向公司要回,太麻烦了,如果真的把购房发票给公司当抵押,要不要通过什么手续,比如说要不要写发票签收单之类的?证明发票交